权威发布·南海㉙ | “复工复产十条”涉及文化旅游、餐饮住宿企业实施细则出台
佛山日报 2020-03-05 22:08

3月5日,南海区就支持文化旅游、餐饮住宿企业复工复产制定实施细则,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旅游景区、星级酒店、营业性电影院等企业进行扶持补贴,符合条件的旅游景区最高可获补贴150万元,餐饮企业则最高可获补贴200万元。

据了解,该细则是根据南海区《积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十条政策意见》(即“复工复产十条”)中的要求,大力支持南海区文旅体、餐饮住宿企业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加快复工复产而制定的,从扶持补贴对象、标准申报的时间等方面进行了明确。

其中,在扶持对象方面,要求是在南海区注册、缴税的法人机构,依法依规经营且因疫情影响较大的旅游景区、星级饭店、营业性电影院以及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达到规上(限上)规模的旅行社、住宿和餐饮企业等。在具体补贴方式上,根据企业所在的行业不同,扶持补贴的形式也不尽相同。如旅游景区补贴最高可达150万,星级饭店、达到限上规模住宿企业最高为50万,达到限上规模餐饮企业补贴封顶为200万,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则采用补贴3个月光纤费形式。

同时,细则还明确提出减免区内餐饮单位从业人员2月10日-4月30日期间到南海区指定公办医疗机构办理健康证明的费用。南海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文化产业科科长李宏基在对细则进行解读时表示,仅此一项,便可惠及约5万人。

记者了解到,该细则于即日起实施,牵头受理部门分别为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区经济促进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企业申报时间截止日期为2020年3月20日。区内餐饮单位从业人员免除健康证办理费用的申报时间可以顺延至2020年5月4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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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威发布·南海㉘ | 景区、旅行社、住餐、电影院都可申领补贴!南海再出复工复产十条实施细则



文字 | 记者阳桦 通讯员徐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