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力复工复产,禅城社保启动阶段性减免社保费退费业务办理
禅城社保 2020-03-03 15:48

3月2日,禅城区社保局及时快速为区内两家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办理社保费退费,退还金额54066.24元,为企业纾难解困,助力企业复工复产。接下来陆续为2月份已缴费企业办理退费。

近期,广东省发布《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为更高效地贯彻执行“实施意见”,禅城区社保局迅速行动,
  • 一是联合税务局组织业务骨干,加班加点讨论确定2月已缴费企业的退费方案;

  • 二是特事特办、加快审批手续、攻坚克难压缩办理时间。为企业在疫情期间送来春雨甘露。

01

“免”

就是对中小微企业和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免收2020年2月1日至6月30日的养老、工伤、失业保险的单位缴费

02

“减”

就是对大型企业、各类社会组织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减半征收2020年2月1日至4月30日的养老、工伤、失业保险的单位缴费。符合条件的地区减半征收2月1日至6月30日的职工医疗保险的单位缴费。这里要说明的是,上述减免政策的对象范围是已办理参保缴费登记的企业、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各类社会组织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人缴费部分不享受减免政策,机关事业单位以及以个人身份参保的人员也不纳入此次减免政策的范围。

03

“延”

就是用人单位享受减免政策后仍然无力为职工缴纳养老、工伤、失业保险的,可延期缴纳,延缴期间免收滞纳金,在疫情结束后三个月内办理补缴。职工个人缴费部分也可同时延期缴纳。

04

“缓”

就是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企业可申请缓缴,缓缴的期限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缓缴执行期为2020年内。

05

“保”

就是确保参保人待遇按时足额发放,职工个人权益不受单位免、减、延缴的影响。为了方便企业,实施免、减、延缴政策采取免填单、免申请的自动享受方式,同时推行社会保险公共服务事项“不见面”办理等措施。

这次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受惠面广,减负力度大,将切实缓解企业当前生产经营遇到的困难,帮助企业渡过难关,支持稳定企业和扩大就业,努力把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降到最低,保持经济平稳运行和社会和谐稳定。

01

社保减免和退费无需企业申请由禅城区社保局、区税务局直接操作即可。
02

已办理缴费登记的企业均能享受减免政策!具体减免措施按企业类型区分:

①中小微企业、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
2020年2月至6月,免收养老、失业、工伤三项社会保险费的单位缴费部分。(个人缴费部分不减免)

②大型企业及其他单位:
2020年2月至4月减半征收养老、失业、工伤三项社会保险费的单位缴费部分。(个人缴费部分不减免)

③2020年2月至6月新开工的工程建设项目可享受阶段性减免社保费。
03

按规定,社保费减免的是企业养老、失业、工伤三项社会保险的单位缴费部分,个人缴费部分仍要如常缴费,由企业在个人工资中代扣代缴。(养老保险个人缴费8%,失业保险个人缴费0.2%,工伤保险个人不缴费)

04

企业每月仍有应缴纳的社保费,主要为以下三个部分:

1.职工个人缴费部分,须由企业在个人工资代扣代缴费;

2.大型企业的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单位缴费部分的50%;

3.我市为五险合一征收模式,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费用仍需缴纳。

如有疑问,可拨打咨询电话:0757-8888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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