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4月14日,四川省自贡市荣县卫生健康局发布情况通报,就此前备受社会关注的“男子无偿献血十年,持优待卡要求免诊查费遭拒”事件,公布调查结果、处置措施与后续整改方案,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此次事件的起因,与自贡市无偿献血激励政策落地、市民谢某某的长期献血奉献息息相关。谢某某是一名前消防员,自2016年起便坚持无偿献血,十年间累计献血109次,献血总量达到39400毫升,凭借突出的无偿献血贡献,他曾两次荣获由国家卫健委、中国红十字会总会、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卫生局联合颁发的全国无偿献血奉献金奖。
2025年10月,自贡市出台无偿献血获奖者“三免”礼遇政策,并于同年12月正式落地实施。政策明确规定,荣获国家无偿献血奉献奖等相关奖项的人员,申领专属“博爱卡”后,可享受三项优待:免费乘坐自贡市主城区常规公交线路、免交市内公立医疗机构普通门诊诊查费自费部分、免交政府投资主办的国有旅游景区首道门票。2026年1月,谢某某按要求完成申领,依法拥有享受该项政策优待的合法资格。
2026年4月11日,谢某某前往荣县人民医院就诊,持“博爱卡”申请免交普通门诊诊查费,却遭到院方明确拒绝。据此前媒体报道,这并非谢某某首次在该医院遭遇政策落实难题,此前他首次就医沟通该权益时,院方仅临时同意单次减免,再次就诊时便被直接回绝,其作为无偿献血者理应享受的政策权益未能得到保障。
一位坚持十年献血、累计奉献近4万毫升血液的爱心人士,依规享有的优待权益在公立医疗机构遇阻,此事经媒体报道后,迅速引发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公众围绕无偿献血者合法权益保障、地方惠民政策落地执行、医疗机构服务落实等问题展开热议,也让这一事件成为当地亟待解决的民生问题。
事件引发关注后,荣县卫生健康局第一时间启动调查处置工作。经全面核查确认,荣县人民医院未严格按照自贡市无偿献血“三免”政策规定,落实持证无偿献血者免普通门诊诊查费的优待要求,存在政策执行不到位的问题,直接致使谢某某的合法权益受损。
针对查实的问题,相关处置工作已逐一落实到位。目前,荣县人民医院已向谢某某当面致歉,并且取得了当事人的谅解;荣县卫生健康局依规对涉事责任方作出严肃处理,责令荣县人民医院作出书面检讨,对医院分管领导、科室主任予以诫勉处理,对其他涉事工作人员进行严肃问责。
荣县卫生健康局在通报中坦言,此次事件充分暴露出当地在无偿献血“三免”政策执行、医疗机构日常监管等方面存在明显不足,对此深表歉意,诚恳接受社会各界的批评与监督。下一步,当地将以此次事件为深刻教训,在全县所有医疗机构范围内,全面摸排无偿献血相关政策的执行落实情况,同步设置无偿献血者优待专门服务窗口、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建立常态化督查机制,全力补齐政策执行短板,切实提升医疗服务质效,坚决保障无偿献血者合法权益,主动接受媒体与社会大众的全程监督。
南方+记者 欧阳胜勇 王越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