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了!佛山金额最大涉疫情口罩诈骗案今天审判,嫌疑人获刑八年
佛山日报 2020-02-27 19:12

佛山日报讯 记者唐格桢报道:顺德区“公检法”三大机关快速联动,21天快侦快诉快判顺德首宗口罩诈骗案。27日,顺德法院开庭审判该案,被告人李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八万元。据悉,这是疫情发生以来佛山市金额最大的涉疫情口罩诈骗案。

27日,顺德法院开庭审判该案,被告人李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八万元。/顺德法院供图

据介绍,年初,被告人李某通过抖音平台虚假发布销售一次性医用口罩的信息。2月2日,买卖口罩的中间商郑某主动联系到李某,准备大量采购口罩赚取差价。

随后,李某向被害人郑某谎称叔叔经营口罩厂,并利用另一个微信号冒充厂家与郑某联系,又利用网络获得的医疗器械生产资质骗取了郑某的信任。

很快,另一名受害人彭女士和郑某取得联系,协商以单价2.3元每个口罩的价格买口罩,前后共转账42万余元给郑某。随后,郑某以量大为由与李某协商,单价降至1.55元每个口罩,共转账41万余元。

没多久,李某谎称快递无法发货,并拒绝退款。 事实上,部分货款已被李某用于网络赌博。李某提取了3000元美金准备潜逃,又将32万元赃款寄存在亲戚家中。

6日上午10时35分,被害人彭女士向顺德区公安局北滘派出所报案。当日22时30分,公安民警在英德市横塘镇抓获躲匿于家中的李某。

14日,顺德区公安局以李某涉嫌诈骗罪向顺德区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3天后,顺德检察院在提前介入案件侦查的基础上,快速审结案件,以诈骗罪向顺德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27日,顺德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无视国家法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电信网络平台,骗取他人财物,在重大疫情防控期间,假借销售防疫用品的名义实施诈骗,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八年,罚金人民币八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