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整改齐抓共管,坚守耕地保护红线
明城发布 2026-02-14 23:30

为切实增强严守耕地红线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坚决制止各类耕地“非农化” “非粮化”行为,明城镇于近期开展联合执法行动,依法依规对15宗擅自占用基本农田(耕地)的违法建筑物予以拆除,坚决筑牢耕地保护红线和粮食安全底线。

2月5日至2月10日,明城镇对明东村委会庙边村区域涉占耕15宗违建(涉及土地面积7.13亩、围墙467平方米、硬底化229平方米)全部实施拆除,并进行初步复耕复绿,清理违法占耕工作顺利完成。在此之前,先后向涉嫌违法当事人出具送达整改通知书,多次联合相关办所、村委会工作人员进行会商及现地踏勘,持续开展普法宣讲及教育劝导,争取到所有当事人的主动配合,为顺利整改打下坚实基础。

整治前(左图)与整治后(右图)对比

提醒广大村民朋友

此次集中整治行动,不仅是对违法行为的纠正,更是一次生动的全民普法教育。

耕地保护是“国之大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黑土地保护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永久基本农田一经划定,实行特殊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者改变其用途。

“八个严禁”是铁律:国家明确要求,坚决制止各类耕地“非农化”行为,严禁违规占用耕地绿化造林、挖湖造景,严禁超标准建设绿色通道,严禁违规占用耕地挖田造湖、挖湖造景,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扩大自然保护地,严禁违规占用耕地从事非农建设,严禁违法违规批地用地,严禁违规占用耕地建房(包括建住宅、厂房、仓库、商业设施等),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种植苗木、草皮等用于绿化装饰以及其他破坏耕作层的植物。

违法必究,没有例外:非法占用耕地,特别是永久基本农田,不仅面临责令拆除、恢复原状、并处罚款等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还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占用耕地建房,既无合法产权保障,也必将面临被依法拆除的命运,最终得不偿失。

明城发布微信编辑部
来源:明城镇自然资源所、中国自然资源报社

编辑:曾锦峰

审校:白嘉妍、邓师祎、吕晓琳、李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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