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禅城区以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为突破口,聚焦建强专业化“行政复议官”队伍核心,通过制度创新与机制融合,将队伍效能转化为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强劲动力,实现行政复议能力提升与营商环境优化同频共振、协同共进。
一是配强行政复议核心力量。为进一步优化队伍结构,持续增强办案力量和人员专业性,在2024年初次任命3名行政复议官基础上,2025年增任2名行政复议官,其中包括局分管复议工作的负责人,有效促进队伍梯次配置。
二是优化辅助人员团队结构。直聘6名复议辅助人员,并对新人开展“手把手”带学,以“行政复议官+辅助人员”的办案工作组模式(行政复议官、复议官助理、书记员基本按1:1:1配比),形成3个专业化的复议应诉办案团队,构建结构合理、权责分明的案件办理单元,有效提升全员办案效率。2025年,禅城区行政复议案件结收比达99.23%。
三是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制定辅助人员绩效考核机制,从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侧重突出办案质效比重,体现“以案定奖”的正向激励作用,对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的按程序予以解聘。
一是复议办案效能持续提升。推行行政复议官办案负责制,以团队化推进案件审查标准化,通过行政复议案件分类审查,对案件基本要件和审查要点进行归纳整理,实现“类案专办、简案速裁、普案快办、繁案精审”。实行复杂案件“三级”论证制度,制定工伤认定、信息公开、养老保险待遇等7类案件审查指引,统一类案裁决尺度,提升案件审理质效,2025年共撤改相关案件20件。
二是执法监督效能持续提升。发挥行政复议官能动性,针对个案锚定案前、案中、案后时间节点,建立案前“行政机关——行政复议机构”常态化交流、案中审查发现问题通报、案后纠错“一案一反馈”等机制,落实纠错案件行政机关履行整改情况全程跟踪。就类案问题,建立常态化培训机制,以复议审查中发现的普遍性问题为基点,逐一提出改进措施;及时向行政机关制发复议意见书,督促做好类案整改;强化府院联动机制,定期分析纠错风险点,提前研判预警,实现“纠错—整改—提升”良性循环,全链条规范行政机关执法行为。2025年以来共制发复议意见书7份、开展培训2场。
三是实质解纷效能持续提升。通过推广“掌上复议”应用、设立基层行政复议服务点、提供免费咨询与代书等便民措施,配合开展“行政复议入园区进企业”等主题宣传活动,多渠道提高群众对行政复议的知晓度。同时,将调解和解贯穿行政复议全过程,积极促成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2025年度,禅城区新收行政复议申请(919件)较诉讼受案(257件)比值达3.6:1、解决争议的首选比值达6.2:1,首选比连续三年呈正增长趋势,行政复议案件调解率22%,行政复议作为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成效显著。
一是畅通涉企维权“快速通道”。推行涉企案件“绿色通道”机制,实行“容缺受理”“优先审理”,对企业申请材料基本齐全的案件先行受理,允许其在规定期限内补齐材料,指定专门办案团队办理涉企案件,实现涉企案件快立、快审、快结。如某建筑监理公司不服区交通运输局作出的涉广湛高铁佛山站项目投标《投诉处理决定书》一案中,因涉及广湛高铁这一重点工程项目,在接到复议申请第一时间,区复议办即与区交通运输局详细了解案件全貌,同步与申请人密切沟通联系,审查中充分对项目建设的重要性、案涉招投标的合法性进行释法说理,最终仅用不到一个月时间即说服申请人主动撤回案件,取得良好效果。
二是创新涉企争议化解机制。以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为契机,主动融入、积极作为。制定涉企案件审查清单,重点纠治涉企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等突出问题,推动涉企案件“受理前调解+案中调解”双轨制,积极促成矛盾实质性化解。2025年共办理涉企行政复议案件77件,撤改(含确认违法)2件,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或撤回复议申请13件,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700余万元。主动与两级法院沟通协商,将5名市场领域职业投诉举报人列入滥诉名单,减轻市场主体、行政机关应诉负担,维护市场主体正常经营活动。
三是推进涉企执法源头治理。建立健全“个案纠错+类案指导+系统治理”的监督机制,针对行政复议案件中发现涉企执法问题,及时向相关执法部门制发行政复议意见书2份、编发涉企行政执法典型案例5个。落实行政复议决定抄告和通报制度,推动各部门统一执法标准、规范执法行为。如该区某街道在对某商贸有限公司销售无生产厂家等信息商品处罚案件中,商贸公司销售额仅为37.6元,但街道处罚金额达8000元,基于过罚相当、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对该案调解后大幅度减少处罚金额,实现“案结事了”。同时,将该案件作为涉企执法典型案例列入年度白皮书,推送类案法律适用,营造稳定公平透明的营商环境。
来源:禅城区司法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