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佛山市集体户口管理规定 (修订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告
为规范全市集体户口管理工作,市公安局2021年印发了《佛山市集体户口管理规定》。根据规范性文件的管理要求,结合佛山实际,现对该规定进行修订完善。为保证政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现将《佛山市集体户口管理规定(修订征求意见稿)》发布,公开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 一、公开征求意见的起止日期 2026年2月11日至3月12日,共30天。社会公众的意见反馈时间,以意见发出时间为准。 二、意见反馈渠道 (一)政务网站。可通过佛山市公安局政务网站,在通告页面留言反馈。 (二)信函。佛山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人口管理大队收,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汾江北路29号,邮编:528000。 附件:1.佛山市集体户口管理规定(修订征求意见稿) 2.关于《佛山市集体户口管理规定(修订征求意见稿)》的修订说明 佛山市公安局 2026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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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佛山市公安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