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做好2025年度
我市自然资源领域
专业技术人才中、初级职称的评审(认定)工作
结合我市自然资源行业实际
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2025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统一按照《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自然资源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的通知》(粤人社规〔2025〕41号,下称《评价标准条件》,附件2)及相关最新政策规定执行。
市自然资源中评委负责受理全市自然资源工程领域土地、测绘地理信息、国土空间规划、海洋等四个专业中级及以下职称的评审(认定)工作。
其中,高技能人才申报测绘地理信息专业[对应技能类职业(工种):工程测量员、大地测量员、摄影测量员、地图绘制员、不动产测绘员等]中级及以下职称的,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的实施方案》(粤人社规〔2022〕5 号,附件3),由广东省工程系列自然资源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负责。
(一)执行我省现行的职称政策规定,申报人应满足《评价标准条件》(附件2)的基本条件以及学历资历、工作能力(经历)、业绩成果、代表性成果等条件要求。
(二)申报材料的时效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其后取得的学历资历、业绩成果、代表性成果等,将不作为本次职称评审的有效材料。
(三)继续教育条件按照《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执行,原则上要求提供与职称申报一致且加盖用人单位公章的2025年度《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该证书应在“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系统”(下称“职称管理系统”)生成并打印。申报初次职称考核认定的,对继续教育条件不作要求。
(四)发表的论文是与申报专业相关领域研究性学术文章,一律要在取得CN或ISSN刊号的专业学术刊物上发表。
(一)受理时间: 2026年4月20日至4月30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节假日不受理)。请申报人一次性提交符合要求的材料和业绩成果。对于申报材料不符合规定条件的,限期补正;逾期未补正的,视为放弃申报。
(二)受理地点及联系方式:
受理地点(市自然资源中评委办公室):佛山市城市展览馆206室(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佛山新城华康道1号坊塔西翼)。
联系人:郭先生
联系电话:0757-29270026
电子邮箱:szrzyj_guomf@fszrzy.foshan.gov.cn
实行“网上申报”和“纸质材料申报”同步。纸质版申报材料须与“职称管理系统”填报一致。申报人应当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报材料经市自然资源中评委核对无误后,应同步经“职称管理系统”提交。仅进行网上申报但没有按时提交纸质申报材料的视为无效申报。
本次职称评审工作的申报条件、材料要求、申报程序、纪律监督、评审收费等所有相关事项,均参照《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5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附件4)和《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发布2025年度职称评审工作受理机构及时间的通知》(附件5)有关要求执行。请各有关单位及申报人务必仔细阅读并遵照执行。
本通告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省的职称政策执行。
附件(点击查看↓):
1.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组建佛山市自然资源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和开展2025年度佛山市自然资源专业中初级职称评审认定工作的通知
2.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自然资源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的通知(粤人社规〔2025〕41号)
3.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的实施方案(粤人社规〔2022〕5号)
4.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5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5.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发布2025年度职称评审工作受理机构及时间的通知
佛山市自然资源局
2026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