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良司法所社会创新项目征集的补充公告

根据前期征集情况,为进一步提升项目质量与实施效能,经研究决定,现补充公告如下:
一、延长项目征集时限
项目申报截止时间延长至2026年2月27日17时。
二、调整申报单位条件
申报单位主体资格调整为:
(一)申报项目单位需围绕以上六类范围申报不少于四类内容,申报项目必须符合申报范围和要求。
(二)熟悉司法社工工作,能将社区矫正教育帮扶与专业技术服务相结合,已在广东省民政部门(行政审批部门)取得社会组织法人登记证书(有效期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社会组织。
(三)2024年度年检合格(新注册的社会组织不作要求),近两年未受到过行政处罚;社会信誉良好,未被列入社会组织活动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四)法人治理结构健全,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内部管理制度完善;申报项目符合社会组织章程载明的业务范围。
(五)拥有社会创新项目实施必需的工作场地、设施设备、专业团队、项目执行能力及相关资质。
(六)坚持非营利性,除合理成本与劳务报酬外,不得向举办者及工作人员分配各项营利性收入。
(七)社会创新项目服务对象在大良街道内居住,实施地一般要求在顺德区内。
(八)符合法规和项目申报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大良司法所社区矫正组工作人员梁小姐
联系电话:0757-29938255(工作日8:30-17:30)
单位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县东路38号大良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顺德区司法局大良司法所
2026年2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