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城街坊,大件垃圾免费清运活动周开始啦!
明城发布 2026-02-02 23:09

为配合市民年底大扫除的需求,营造整洁优美的城乡环境,高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将于2026年2月2日至8日开展全区大件垃圾免费清运周活动,助力市民轻松迎新春!

什么是大件垃圾

日常生活中产生的重量超过5千克,或者体积超过0.2立方米,或者长度超过1米,且整体性强、需拆解处理的废旧家具、各种家用电器和电子产品等生活垃圾。

免费范围

本次免费清运活动范围为全区居民区(住宅小区),不涵盖企事业单位。免费清运是指居民在小区内投放大件垃圾无需支付费用,不包含请人上门搬运下楼服务费用。暂未设置大件垃圾暂存点的居民区可由物业公司临时指定大件垃圾暂存点。

活动形式

居民可通过将大件垃圾自行投放至本小区设立或指定的大件垃圾暂存点(见表一),由物业等管理责任人预约(见表三)收运企业清运至属地城管部门指定的大件垃圾收集点(见表二)。居民也可将大件垃圾直接自行运送到属地城管部门指定的大件垃圾收集点(见表二)。本次免费清运活动严格遵循“投放者受益,政府普惠民生”的原则,居民完成上述投放或运送行为后,不收取任何清运及处置费用。

表一:高明区居民区大件垃圾暂存点清单

表二:高明区居民区大件垃圾收集点清单

表三:佛山市大件垃圾预约回收方式

温馨提示

1.免费清运活动中大件垃圾从暂存点到处置点的清运及后续处置费用免费,从家中搬运至暂存点由居民自行负责,如采取电话预约上门收运所产生费用由居民自行承担。

2.高明区各个镇(街道)均有设置大件垃圾收集点,居民日常生活中产生的大件垃圾也可自行送至大件垃圾收集点,收集点不收取任何费用。

普法课堂

1.《佛山市大件垃圾管理办法》第二章第十条

严禁在大件垃圾暂存点或收集点外抛弃、堆放大件垃圾,严禁将大件垃圾随意丢弃在路边、公共绿地等公共场地以及其他隐蔽位置。

2.《广东省城乡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五十三条

未按规定投放体积较大的废弃物品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处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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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高明城管

编辑:曾锦峰

审校:白嘉妍、邓师祎、吕晓琳、李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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