吓出冷汗!二年级娃点了一路火,半条街差点烧没
三水教育 2026-01-28 23:30

冬春天干物燥

本就是火灾高发的时节

而拿到火源的小孩

往往会秒变“魔丸”

1月11日,湖南郴州就发生了这样一幕,一名二年级的男孩拿着打火机沿路玩耍,不仅点了一家商家门口的物品,还沿着商铺逐个尝试点火(只是部分没成功点燃)。

其中一家商家门口的物品被不慎点着,好在店家及时发现,用灭火器迅速将火扑灭。

事后店家报了警,因孩子家长态度较好,最终以批评教育孩子为主。

二年级的孩子

本就对火源的危险

毫无清晰认知

却能轻易拿到打火机

还沿路多次尝试点火

足见家长的监管

存在明显缺失

而商铺门口的物品多是易燃物

若不是其中一家店家

及时用灭火器处置

或是其他被点的商铺没“侥幸逃脱”

火情很可能连片蔓延

造成更严重的损失

这一次是店家及时兜底

但小孩玩火的风险

从来不是“没点着就没事”

法律对这类行为的责任界定

其实比想象中更明确

相关法律法规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其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已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

  •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若此类玩火行为扰乱公共秩序、危及公共安全,因行为人未达行政处罚责任年龄不予处罚的,公安机关可对其监护人予以训诫;若行为造成财产损失,监护人拒不履行赔偿义务的,将依法承担相应行政法律后果

若该行为引发重大财产损失、人员伤亡等严重危害后果,虽行为人因未达刑事责任年龄不承担刑事责任,但其监护人仍需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情节严重的,监护人还可能面临其他相关法律责任的追究。

阿消提醒

搞清楚责任是“事后兜底”

更关键的是“事前防患”

火源锁好、给孩子讲透危险

才能让孩子的好奇心

不会变成连片火情的大隐患

来源:佛山消防

编辑:三水教育微信编辑小组
审校:朱佳伟、陈伊萍、胡伟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