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月21日,市委、市政府在市机关大礼堂召开佛山市劳动模范、先进劳动者和先进集体表彰大会。新市医院党支部书记、院长、副主任医师兰铮凭借在精神卫生领域33载的深耕坚守与突出贡献,荣获“佛山市劳动模范”称号。

兰铮(右六)
致敬耕耘,礼赞榜样!
从医33年来,兰铮始终以仁心为壤、以专业为犁,深耕精神卫生事业一线。在临床诊疗中,他秉持“精益求精、患者至上”的理念,以精湛医术为心理精神疾病患者驱散阴霾,用温暖关怀筑牢康复希望,赢得患者及家属的广泛赞誉与业界认可。走上管理岗位后,他锚定“提质增效、服务升级”目标,大刀阔斧改善就医环境,持续提升医疗质量与服务能力,让更多精神疾病患者享受到优质诊疗资源。

教学查房
在学科建设与行业引领上,兰铮更是勇担使命。他牵头将新市医院精神科成功创建为高明区特色专科,通过与佛山市第三人民医院形成紧密合作,构建“人才培养+科研创新+规范管理”三位一体发展模式,推动医院顺利纳入市级质控体系,实现大部分疾病诊治同质化管理,医院诊疗水平迈上新台阶。在他的带领下,新市医院先后荣获“佛山市文明单位”“高明区先进基层党组织”“佛山市无偿献血促进奖”等多项荣誉,并成功确定为高明区二级精神病医院,成为区域精神卫生服务的标杆单位。
病例讨论

不仅深耕院内建设,兰铮更将责任延伸至区域精神卫生事业发展。他积极推动高明区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工作提质增效,带领团队攻坚克难,实现2018-2022年连续5年获评“广东省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工作先进区(县)”,2023年荣获“广东省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工作优秀县(区)”,为区域公共卫生安全筑牢坚实防线。

荣誉
此前,兰铮已凭借卓越表现先后荣获“高明区五星党组织书记”“佛山市十年精防贡献奖”“佛山市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工作先进个人”等多项荣誉。此次获评“佛山市劳动模范”,是对他33载坚守初心、践行医者使命的高度肯定,更是对高明区精神卫生事业发展成果的有力见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