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前离职,还能拿年终奖吗?
佛山人社 2026-01-20 21:18

打工人最大的期待莫过于

“揣着年终奖回家过年”

年终奖发放前夕离职

奖金就全部“泡汤”?

年终奖是“员工福利”

公司想不发就不发?

今天人社君就来跟大家聊一聊

年终奖那些事儿

什么是年终奖?

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规定,工资总额由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六个部分组成。其中,奖金包括生产奖、节约奖、劳动竞赛奖等等。

而根据《〈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若干具体范围的解释》,生产(业务)奖又包括超产奖、质量奖、安全(无事故)奖、考核各项经济指标的综合奖、提前竣工奖、年终奖(劳动分红)等等。

公司不发年终奖合法吗?

年终奖属于员工劳动报酬的一部分,但其在工资类别中是否属于必须发放的项目,国家劳动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

一般来说,年终奖是否发放、发多少,与单位经营状况及员工表现密切相关,属于单位的自主权利

如果劳动合同中有明确约定,或单位规章制度中有明确规定,那么劳动者就有权按照约定或规定享受年终奖。

年终奖和十三薪有什么区别?

十三薪是第十三个月工资,也称“年底双薪”,是指单位按照公司规章制度和劳动合同约定向个人多发放一个月工资。

与年终奖一样,法律法规没有对用人单位发放十三薪作出具体的规定,它属于企业自主管理的范畴,公司可以根据自身情况来考虑是否发放以及如何发放。但是用人单位一旦规定了十三薪制度,十三薪就成为劳动者的一种可期待利益,不再属于企业单方决定的范畴,用人单位就应按规定支付

年终奖必须要在年底前发吗?

不一定!

年终奖金发放不具有强制性,延期发放属于单位的自主权。但是,若劳动合同里约定了年终奖金的发放时间,单位随意变更或延长发放时间的行为违反双方约定,应属无效,员工可以要求单位按时支付年终奖金。

即将申请离职或者还在试用期

就可以不发年终奖?

“同工同酬”是关键!

如果非因本人原因离职,且离职时已完成全年或大部分工作,单位应根据“同工同酬”原则按工作时长折算年终奖金

单位制定的年终奖发放制度应该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如果单位通过规章制度规定了完成业绩即享有当年年终奖,无论离职与否,单位都不得克扣你的年终奖

试用期的新员工是否发放、如何发放在一定程度上属于用人单位的管理自主权,但是根据“同工同酬”原则,如果新员工也为企业效益发展作出努力和贡献,可以根据工作时间,并按照一定比例发放年终奖。

离职计算经济补偿金

年终奖是否纳入月工资计算?

属于!

经济补偿中的月工资是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年终奖本质上属于劳动者的工资,应统计在经济补偿计算范围以内

新入职未满一年的员工

有年终奖吗?

以约定为准,无约定时遵循公平原则与按劳分配原则,实践中可能倾向于按实际工作时长折算。

  • 有明确约定的:若员工手册或劳动合同明确“新入职未满一年无年终奖”,且该制度经过民主程序制定并公示,约定有效,新员工无法主张;若约定“按实际工作月份折算”,则企业需按比例发放,如7月入职的员工,可主张5/12的年终奖。

  • 无约定的:司法实践中,可能会参照同岗位员工的年终奖发放惯例判断,若同岗位员工均按工作时长折算,新员工有权主张同等待遇;即使无惯例,若新员工已为企业创造实际价值(如完成核心项目),也可依据公平原则要求合理比例的年终奖。

  • 举证要点:新员工需举证企业存在年终奖发放制度、同岗位折算先例、自身工作业绩等证据;企业主张不发放的,需举证制度合法性及无折算惯例的事实。

 年终奖发放 

 虽为用人单位经营自主权范畴 

 却也不能“任性而为” 

企业在制定年终奖制度

与执行发放时

应当全流程重视合法合理

做到既保障企业自主经营权

又尊重员工合法权益

关于年终奖你了解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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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来源丨最高人民法院、广东省总工会等

编辑丨佛山人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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