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佛山市自然资源局关于
公开聘请不动产登记行风监督员的通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自然资源部、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强不动产登记队伍作风常态化建设的工作部署,进一步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与行业作风建设,广泛收集社会各界对我市不动产登记工作的意见建议,切实转变工作作风、规范登记行为、提升服务效能,佛山市自然资源局现面向社会公开聘请不动产登记行风监督员。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工作性质
不动产登记行风监督工作为义务、兼职性质,被选聘的行风监督员工作关系、工资福利及待遇等,均由其所在单位按规定负责或自行解决。
二、聘请人数及范围
本次计划聘请不动产登记行风监督员8名,选聘范围面向全市,重点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金融机构、实体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机构、测绘机构、律师、新闻媒体等行业领域的从业人员中选聘。
三、聘请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具有高度的政治责任感、责任心和社会正义感。
(二)具备一定的法律知识、政策理论水平和较为丰富的工作经验,熟悉社会治理或公共服务相关工作,愿意为不动产登记事业发展建言献策。
(三)坚持实事求是原则,恪守公正廉洁底线,密切联系群众,敢于客观公正反映不动产登记工作真实情况,勇于提出批评意见和改进建议。
(四)热心不动产登记行业行风监督工作,能够服从工作安排,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监督职责,积极参加相关监督活动。
(五)身体健康,年满18周岁,具备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时间保障。
四、主要职责
(一)开展行风监督。对全市不动产登记行业作风建设、便民服务举措落实、窗口规范化建设等情况进行全方位监督;重点关注不动产登记机构及工作人员履行职责、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办事效率、服务质量、政策执行等方面的情况,及时反映各类作风效能问题,检举揭发违法违纪违规行为。
(二)收集社情民意。广泛倾听群众呼声,收集社会各界对不动产登记行风建设的意见建议,定期或及时向市自然资源局反馈,并督促不动产登记机构抓好问题整改和建议落实。
(三)建言献策助力发展。积极参与不动产登记改革相关政策法规的研讨和宣传工作,结合自身经验和调研情况,为不动产登记工作提质增效、优化营商环境提出建设性意见。
(四)反馈政策执行情况。密切关注社会各界对不动产登记工作的评价,如实反映不动产登记机构及工作人员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相关政策法规的实际情况,助力提升政策执行效能。
五、聘用期限
不动产登记行风监督员每届任期两年,连续聘任一般不超过两届。任期届满未续聘,或因工作调整、健康状况等原因不宜继续履职的,其监督员资格自动终止。
六、聘请流程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1月12日至2026年2月12日(工作日8:30-12:00,14:00-17:30)。
2.报名材料:填写《佛山市不动产登记行风监督员报名表》,并附上一寸彩色免冠证件照1张、身份证复印件1份。
3.提交方式:将报名材料递交至佛山市自然资源局(地址:佛山市禅城区玫瑰东路2号1207室,邮编:528000);或将报名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qqdjk@fszyzy.foshan.gov.cn,邮件主题统一注明“不动产登记行风监督员聘请资料”。
4.联系方式:0757-83200893;联系人:蚁先生。
(二)审核
佛山市自然资源局将组建评审小组,对报名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专业素养、执业能力、社会公信力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择优确定拟聘任人选。
(三)聘用
审核通过后,市自然资源局将组织召开不动产登记行风监督员见面会,为受聘人员颁发聘书,并通过官方网站等渠道向社会公开监督员名单及联系方式,接受社会监督。本通告由佛山市自然资源局负责解释。
附件:佛山市不动产登记行风监督员报名表(扫描二维码下载)

佛山市自然资源局
2026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