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特别防护期期间!禁止这些行为……

每年10月1日
至次年4月30日
为广东省森林特别防护期
天干物燥,
森林火灾风险增加,
请市民注意森林防火,
勿要心存侥幸!
为避免发生森林火灾,提醒广大群众,在森林防火区野外禁止下列行为:
(一)上坟烧纸、烧香点烛等;
(二)燃放烟花爆竹、孔明灯等;
(三)携带易燃易爆物品;
(四)吸烟、野炊、烧烤、烤火取暖;
(五)烧黄蜂、熏蛇鼠、烧山狩猎;
(六)炼山、烧杂、烧灰积肥、烧荒烧炭或者烧田基草、甘蔗叶、稻草、果园草等;
(七)其他容易引起森林火灾的用火行为。
若遭遇森林火情,请务必在确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立即拨打12119森林火情报警电话或110、119报警。报警时,清晰准确地说明起火的具体地点、火势大小、燃烧物质类型以及是否有人员被困等关键信息。
面对火情,要采取科学的方式避险。切勿盲目自行扑救火灾,尤其是不要迎风扑打火头,以防被火势围困。若发现火势尚小,可及时采用浇水、用土掩埋或使用树枝扑打等方式进行扑灭。然而,一旦火势蔓延开来,必须立即转移至安全地带避险。
倘若身处火场附近,请务必听从当地政府或现场工作人员的指令,有序撤离至安全区域。

当前
森林火灾处于多发期
如何防范森林火灾?
遭遇森林火灾,如何逃生自救?
↓↓↓












来源:应急管理部、佛山市自然资源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