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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拟发布停车收费新规
1月4日,广州市发展改革委发布《广州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新规旨在全面规范停车收费行为,拟对全市停车场(含道路泊位)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市场调节价分类管理。
点击下方图片可查看原公告↓

《管理办法》将南沙区与中心六区(越秀区、海珠区、荔湾区、天河区、白云区、黄埔区)在政府定价/指导价停车收费标准上列为同一档,收费标准不低于花都区、番禺区、从化区、增城区等“其他城区”。
在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管理的停车场,中心六区与南沙区日间收费时段(7:30-21:30,下同),3小时内1.25元/15分钟,超过3小时部分2.5元/15分钟;夜间收费时段(21:30-次日7:30,下同),0.5元/15分钟,最高不超过10元;单次连续停放24小时最高限价45元。其他城区日间收费时段,3小时内0.75元/15分钟,超过3小时1.5元/15分钟,单次连续停放24小时最高限价27元。

道路停车泊位机动车停放服务实行阶梯制收费标准,中心六区和南沙区重点区域收费标准和非重点区域收费标准,单次最高限价分别为200元和26元,各区结合实际情况按照“不高于中心六区的收费标准”的原则自行制定收费标准。

《管理办法》提出,全天准停道路停车泊位使用费以自然日(0:00~24:00)为计费周期,每个计费周期内收费时段为:工作日(7:30~21:30),非工作日(10:00~21:30),其他时段不收费。
其他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管理的停车场,其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以24小时为计费周期。车辆连续停放超过两个及以上计费周期的,应分别收取每个计费周期内产生的费用。



来源:广州荔湾发布
原标题:《单日最高200元!广州拟发布停车收费新规 | 早安,荔湾》
编辑:邹文丽
校对:邓晓晴、赖嘉华、陈福权
监制:温爱霞、黎昭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