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车故障斜停快车道,后车猛撞追尾,谁负责?

驾车上高速公路行驶
遇到车辆故障是一件
特别“糟心”的事儿
但更糟糕的是处置不当
引发更危险的情况
极易被忽视的“隐形杀手”
二次事故

案例警示
2024年3月28日21时许,贵州省安顺市某高速发生一起小车撞上故障货车的二次事故,事故造成货车轻微受损、小车严重受损。


经调查,当天20时许,袁某驾驶贵A号牌轻型栏板货车在高速上行驶,至事发路段时,车辆发生故障熄火,随后车辆斜停在快车道上。

(白色小客车行车记录仪画面)
等待救援车辆抵达前,袁某仅打开双闪警示灯后便自行离开,未按规定摆放反光三角警示标志,也未采取任何提醒后方来车的措施。
20时50分许,毛某驾驶贵E号牌小车行驶至该路段,等到发现前方的故障货车时已经来不及刹车,随后猛地与货车发生碰撞。万幸无人伤亡。

公安交管部门依法认定:驾驶人袁某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车辆发生故障后未按规定放置反光三角标志,是造成本次事故的根本原因,承担本次事故的全部责任;小车驾驶人毛某无责。
法律链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二条相关规定,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故障,需要停车排除故障时,驾驶人应当立即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将机动车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方停放;难以移动的,应当持续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来车方向设置警告标志等措施扩大示警距离,必要时迅速报警。

车辆故障,驾驶人未按规范设置安全警示标识引发二次事故。

小车发生故障,驾驶人未设置警示标识,下一秒车被撞飞。
二次事故猛于虎
相比第一次事故
伤害往往更大
造成的人身及财产损失也更加严重
预防二次事故
牢记九字警句——
车靠边!人撤离!即报警!

交警蜀黍提醒
驾驶人应当掌握行车时
车辆突发故障的正确处理方法
保护自己,保护他人
莫因一时侥幸造成更严重的后果

来源:广东交警
编校:辛裕祺
审核:康铮、张文海、蔡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