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商事调解⑥ | 灯湖明镜、照见和谐——佛山市南海区灯湖金融商事调解中心

名 称:佛山市南海区灯湖金融商事调解中心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海八东路地铁金融城西塔
负 责 人:胡文明
业务范围:金融纠纷
主管单位:佛山市南海区司法局
成立时间:2025年7月3日

佛山市南海区灯湖金融商事调解中心由佛山市融资租赁行业协会发起成立,依托区域金融产业集聚优势,整合司法、行政、行业组织等资源,为各类商事主体提供中立、专业、高效的纠纷解决服务,重点处理金融、贸易、投资、房地产、工程建设、知识产权等领域商事争议。
灯湖金融商事调解中心现有调解员5名、专职调解秘书2名,并配备多名高校教授、金融专家、企业高管、律师精英等担任专家顾问和特邀调解员。

佛山市南海区灯湖金融商事调解中心是全市首家聚焦金融领域纠纷化解的商事调解机构。成立之初,已与银行、证券、基金、资产管理及法律行业等16家单位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共建“调解+商事”协同发展生态圈;并已与招商银行佛山分行、广东南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光大银行佛山分行、广东耀达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等多家金融机构进行深入接洽和筹划联动机制,推动金融纠纷从“事后化解”到“事前预防”。
目前,灯湖金融商事调解中心办理了一千多宗金融案件,取得较好的调解效果。
某银行诉霍某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
某行与霍某签订了《个人信用授信额度合同》,贷款发放后,霍某未能按时足额偿还借款本息,原告曾多次向被告催收无果,遂诉至法院。调解中心接到案件后,第一时间联系霍某,霍某一开始对调解不抱希望,打算直接走诉讼流程。后经调解员劝导和详细了解霍某家庭情况,引导其提供自身身体、家庭、工作情况处于困境的佐证资料,最终促使霍某与某行达成债务重组、延本延息一年的调解方案。
某银行诉与何某、崔某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
借款人何某、崔某向银行申请贷款60万元用于综合消费,何某名下的房产为该笔贷款提供抵押担保。何某、崔某收到款项后于2024年1月20日开始出现逾期还款,某银行诉至法院。调解员经联系何某、崔某,了解到何某、崔某做生意失败导致资金周转困难,目前对该笔贷款偿还能力较差。调解员耐心向何某、崔某分析利弊、探讨解决方案,并最终促成某银行同意借款人继续按原借款合同履行还款义务,何某、崔某也承诺会按照合同履行不会再逾期,某银行申请撤诉。
来源:佛山市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