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民】餐饮消费券,每天可领可用!


因应当前佛山餐饮消费情况变化,现对“食在佛山”餐饮消费券使用规则作以下调整:
从即日起,单用户领取、使用“食在佛山”餐饮消费券的规则,将从每周限领取、使用每个档位餐饮消费券各1张,调整为每日可领取、使用每个档位餐饮消费券1张(佛山五区共享领取、使用次数),名额有限、先到先得、领完即止。
餐饮消费券于领取后当天有效,逾期失效,不予补发。
餐饮消费券仅限到店消费使用,使用餐饮消费券的交易不允许拆单,单笔交易仅限使用一张消费券,不可用于商家预付卡、代金券、充值及储值卡购买等消费。
活动期间,消费者在云闪付APP-佛山-“政府消费券”或“粤享暖冬”“食在佛山”即可进入活动页面领取消费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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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佛山商务
编辑 | 佛山新闻网 辛裕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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