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深入贯彻上级工作部署,杏坛市监所聚焦群众关心、社会关切的突出问题,围绕食品、产品质量、特种设备、消费维权等重点领域,扎实开展2025年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持续保持执法高压态势,全力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和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行动开展以来,杏坛市监所累计立案查处各类违法案件54宗,有力打击了侵害群众利益的违法违规行为,筑牢民生安全防线。
现将部分典型案例公布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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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一:销售不合格电动自行车案

2025年2月,杏坛市监所联合佛山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中心,对辖区内一家电动自行车销售点进行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经技术机构检验,其店内一辆待售电动自行车的整车质量,不符合GB 17761-2018《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关于整车质量应小于或等于55kg的强制性要求,被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构成了销售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国家标准产品的违法行为。执法人员现场责令其停止销售该不合格产品,并依法作出没收涉案车辆及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食品生产企业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案

执法人员在日常检查中,于某食品生产企业的原辅料仓库内查见一批复配食品添加剂。通过核查其生产记录,发现该企业生产的黑芝麻流心馅(低糖)产品,在投料时添加了植物炭黑食品添加剂,且部分产品已出厂销售。此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构成生产经营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的违法行为。执法人员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严格规范食品添加剂使用,并依法作出没收违法所得及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例三:餐饮单位超许可范围经营生食类食品案

根据相关线索,杏坛市监所对辖区内一餐饮单位进行检查,发现当事人存在制售鱼生、虾生等生食类菜品的行为。经核实,该单位食品经营许可证的许可项目中,未包含生食类食品制售。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广东省食品安全条例》的相关规定。执法人员责令其立即改正,在未取得相应许可前不得经营生食类食品,并依法作出没收违法所得及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例四:网络平台运营公司虚假宣传案

杏坛市监所根据线索对某平台注册运营公司进行调查。经查,当事人为提升其天猫网店商品销量,在未取得合法依据的情况下,擅自在其销售的一款叶黄素冰敷眼罩的商品页面,制作发布带有国际医学认证、眼疲劳缓解大于98%、院线同款等标识和文字的广告内容。该产品实属日常家居用品,上述宣传内容易使消费者产生误解。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构成对其商品作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的违法行为。执法人员依法对其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例五:使用未经强制检定计量器具案

执法人员在日常监督检查时发现,某水果店用于贸易结算的一台电子秤,未按规定张贴有效期内的强制检定合格标签,当事人现场也无法提供该电子秤的有效计量检定报告。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的相关规定。执法人员依法对当事人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并责令其立即停止使用未经检定的计量器具。
案例六:电梯未按要求进行维护保养案

杏坛市监所执法人员依法对辖区内一学校的电梯进行检查,发现其中一台在用电梯的最近一次维保记录时间为2025年2月10日。但经调取当日监控视频核实,并无维保人员到场作业。后续调查中,负责该电梯维保工作的广东某电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工作人员承认,未按规定频次及项目进行维护保养。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及相关安全技术规范。执法人员责令其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依法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
“铁拳”行动持续进行中。杏坛市监所将继续围绕民生热点,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也欢迎广大市民积极参与社会监督,如发现相关违法线索,请及时拨打12315或12345进行投诉举报,共同维护良好市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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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水兴杏坛微信编辑小组
素材来源:杏坛市监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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