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 制度先行 明确验收责任与流程
该制度重点围绕“谁验收、怎么验、如何管”三个关键环节,建立清晰的责任体系和操作规范:
一是明确学校验货人员必须由本校在编在职人员、自聘教职员工、自聘食堂管理人员等组成,不得使用食材供应商或第三方劳务派遣人员作为验货人员(只能作为协助验货人员)。明确学校食材验收实行“双人或多人联检”制度,每次不少于2人(公办中小学不少于1人为在编人员)参与现场验货和签名确认(其中1人应为校级领导或中层行政领导或行政干事或食品安全总监等;后勤主任[或副主任]每周不少于1次、后勤副校长每月不少于2次、书记或校长每月不少于1次参与现场验货)。
二是明确肉类、蔬菜瓜果、粮油干货及其他等大宗食材验收主要参考标准和收货验收流程。

三是要求学校每月做好食堂供应商量化评分表(月考核表),明晰学校对食材配送供应商配送服务进行考核扣分要求,明晰对学校、验收人员和供应商的责任追究。
四是要求收货验货区域视频监控要做到无盲区,视频监控保存期限应不少于1个月,验收记录纸质资料保存期限应不少于2年等。

区教育局领导带队开展常态化督查
二
考核联动
压实学校与供应商双重责任
《制度》将校园餐管理纳入学校绩效考核、人员晋升与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要求学校每月对食材供应商进行量化评分,严格执行扣分细则和违约金追究机制,推动供应商不断提升配送服务质量。
三
多方督查
构建长效监督网络
区教育局以该制度为抓手,联合区纪委监委派驻第五纪检监察组、区市场监管局等单位,常态化开展“四不两直”实地督查,对发现问题立行立改、通报约谈,实现问题动态“清零”。

区教育局主要领导约谈部分学校党组织书记、校长
此外,区教育局多次召开学校和供应商专题会通报量化考核情况。要求各学校(幼儿园)充分发挥校园膳食监督家长委员会监督作用,每月至少组织1次膳食监督家长委员会入校检查,严格落实行政与家长陪餐制度,及时整改陪餐反馈问题,形成“监管—陪餐—反馈—整改”工作闭环,确保学生吃得饱、吃得好、吃得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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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禅城区教育局
编辑:佛山新闻网 麦燕文
审校:王平、黄美仪、李海楹、闵莘、冯杏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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