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起,禁止生产水银体温计

2025年“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申报工作已结束,佛山市已申请认定的个体工商户可通过全国个体工商户服务网(网址https://www.gtgsh.com)进行查询确认。
根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综合司关于履行《关于汞的水俣公约》有关事项的通知,自2026年1月1日起,禁止生产含汞体温计和含汞血压计。通知要求:
一、已经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的含汞体温计和含汞血压计产品,原注册证在证书有效期内继续有效;注册证有效期届满可以申请延续注册,但限定其注册证有效期不得超过2025年12月31日。
二、已经按照医疗器械受理的含汞体温计和含汞血压计产品,继续按照医疗器械进行审评审批,准予注册的,发给医疗器械注册证,限定其注册证书有效期不得超过2025年12月31日。
三、自2026年1月1日起,全面禁止生产含汞体温计和含汞血压计产品。



点赞+在看
分享给小伙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