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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民政局关于拟认定佛山市地名保护名录(第一批)的公示
佛山民政 2025-12-09 20:57

为贯彻落实《地名管理条例》,进一步保护和传承我市优秀地名文化,根据《佛山市地名保护名录认定工作方案》规定,经镇(街道)调研申报、区级审查推荐、市级评审认定等程序,拟确定100个地名纳入《佛山市地名保护名录(第一批)》(详见附件),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5年12月10日至2025年12月16日,共7天。公示期间,对名录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佛山市民政局区划地名科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的须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须署实名及联系方式。

受理单位:佛山市民政局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卫国路3号佛山市民政局区划地名科

电子邮箱:sityd@mz.foshan.gov.cn

联系电话:0757-83217100

附件:佛山市地名保护名录(第一批)(公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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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编辑 | 佛山民政微信编辑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