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进一步提升佛山市详细规划管理水平,实现乡村地区规划管理全覆盖,扎实推进乡村规划师制度建设,引领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12月4日上午,市自然资源局组织开展《佛山市乡村地区“通则式”规划技术管理规定》政策宣贯及加强详细规划管理工作培训会。会议由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顾丽丽同志主持,局相关业务科室、各分局、各镇街自然资源管理所相关业务负责人以及全市乡村规划师共220余人参加了培训。
培训会现场。





一是全面解读《佛山市乡村地区“通则式”规划技术管理规定》(以下简称《通则》)。编制单位详细介绍了《通则》的编制背景和主要内容,重点对《通则》的适用范围、“一图一表”和地块图则编制内容以及程序要求、规划条件和规划许可管理要求、乡村地区各类建设用地布局与选址要求以及乡村地区的风貌控制等内容展开深入讲解,并通过具体案例详细介绍不同类型和建设情形的项目管理流程。 二是关于佛山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管理的内容讲解。市自然资源局用地规划科重点介绍了佛山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工作规程有关文件,对控规以及地块开发细则编制修改类型、编制审批流程进行详细解析,并针对控规管理过程中常见的编制质量、部门审查、成果公示等方面的问题进行了一一解答。 顾丽丽同志强调,通过今天的培训,各部门、各单位要重点把握好三个方面: 一是精准把握《通则》的重点。要深刻理解《通则》的适用范围、工作定位和管控要求; 二是切实强化详细规划管理职责。要充分认识到详细规划是城乡建设和管理的法定依据,严格执行规划刚性约束,注重规划的适应性和可操作性; 三是充分发挥乡村规划师的专业作用。希望全市乡村规划师通过此次培训,深入学习《通则》的技术标准和管理要求,不断提升专业素养和实践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