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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求《佛山市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实施办法》《佛山市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实施办法》(征求公众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佛山政府网 2025-12-08 20:24

为进一步规范定点医药机构管理,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社会保险经办条例》《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管理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范要求,结合本市实际,我局修订形成了《佛山市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实施办法》《佛山市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实施办法》(征求公众意见稿)(见附件),现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公开征求意见的起止时间

2025年12月5日至2025年12月15日。

二、意见反馈途径

(一)电子邮箱反馈意见建议。邮件主题请注明“《佛山市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实施办法》《佛山市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实施办法》(征求公众意见稿)征求意见回复”字样(电子邮箱:fsybj@fsybj.foshan.gov.cn)。

(二)邮寄书面意见建议。通讯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卫国路41号,佛山市医疗保障局,邮编:528000。请在信封注明“《佛山市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实施办法》《佛山市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实施办法》(征求公众意稿)征求意见回复”字样。

(三)电话反馈意见建议。联系人:臧炜奇,联系电话:0757-83382017。

附件:

1.佛山市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实施办法(征求公众意见稿)

2.佛山市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实施办法(征求公众意见稿)

3.政策解读

佛山市医疗保障局

2025年12月5日

点击“阅读原文”可查看公告原文及附件内容

来源丨佛山市医疗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