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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取业务】关于购房,住房公积金这三种提取情形很有用!

佛山公积金

职工在佛山购买房屋

住房公积金必须用起来!

这三种关于购房消费的提取情形

你都了解吗?

一、办理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提取

(一)受理范围

1.提取申请人为本市缴存职工且个人账户未注销。

2.提取申请人或其配偶购买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商品住房(所购新建商品住房为自住住房)且使用住房贷款。

3.提取申请人或其配偶购买的住房其所在的楼盘在公积金中心已进行楼盘备案。

注意:提取申请人应在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前提出申请,可提取一次。

(二)所需材料

1.提取申请人的身份证件(持非居民身份证的提供缴存登记的证件,网上申报免提供)

2.《购房首付提取授权承诺书》(网上申报免提供)

3.适用于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情形的商品房认购书(签订上述商品房认购书后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应提供商品房买卖合同)

4.结婚证(婚姻存续期间购买自住住房且只登记配偶姓名的,应提供)

详细的办理指引

请点击下方链接查看

 【提取业务】购房首付款不够?住房公积金来凑!

二、办理住房公积金购买自住住房提取

(一)受理范围

1.提取申请人为本市缴存职工且个人账户未注销。

2.提取申请人及配偶在婚姻存续期间在中国大陆境内购买自住住房,且所购住房未使用住房贷款。以赠予、继承、交换等非购买方式取得自住住房所有权不允许提取。

3.住房公积金贷款逾期未还清的,应还清贷款逾期本息后,再申请提取。

注意:提取申请人应自购房日期起满6个月后提出申请,且提出申请的日期应在购房日期起两年以内,可提取一次。

(二)所需材料

1.提取申请人的身份证件(持非居民身份证的提供缴存登记的证件,网上申报免提供)

2.提取申请人本人的银行账户

3.《住房公积金提取承诺书(授权书)》(网上申报免提供)

4.不动产权证(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保障性住房的,在未核发不动产权证前,提供经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或房屋买卖合同)

5.购房发票(购买保障性住房的,提供购房发票或专用收据;购买拍卖住房的,提供购房发票或房屋拍卖成交确认书)

6.结婚证(婚姻存续期间购买自住住房且房屋所有权只登记在配偶一人名下的,应提供)

7.外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凭证(房屋曾在外市办理提取的应提供)

详细的办理指引

请点击下方链接查看

【提取业务】办理住房公积金购买自住住房首次提取业务指引

三、办理住房公积金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提取

(一)受理范围

1.提取申请人为本市缴存职工且个人账户未注销。

2.提取申请人及配偶在婚姻存续期间在中国大陆境内使用住房贷款购买自住住房。

3.未办理本市住房公积金冲还贷业务(以下简称公积金冲还贷)的,或使用组合贷款在本市购房且已办理公积金冲还贷,在公积金冲还贷后个人账户仍有余额且提取额度未提取完毕。

4.住房公积金贷款逾期未还清的,应还清贷款逾期本息后,再申请提取。

注意:提取申请人应在贷款偿还期内提出申请,贷款结清前每月可提取一次,贷款结清后不可再继续提取。

(二)所需材料

1.提取申请人的身份证件(持非居民身份证的提供缴存登记的证件,网上申报免提供)

2.提取申请人本人的银行账户

3.《住房公积金提取承诺书(授权书)》(网上申报免提供)

4.不动产权证(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保障性住房的,在未核发不动产权证前,提供经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备案的房屋买卖合同)

5.购房发票(购买保障性住房的,提供购房发票或专用收据;购买拍卖住房的,应提供购房发票或房屋拍卖成交确认书)

6.借款合同(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借款合同免提供)

7.结婚证(婚姻存续期间购买自住住房且房屋所有权只登记在配偶一人名下的,应提供)

8.外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凭证(房屋曾在外市办理提取的应提供)

9.还款利息证明(提取还款利息部分时应提供银行出具的证明,证明须包含贷款人的姓名、身份证号、贷款总额、贷款地址、贷款是否还清、还贷利息的总额等信息;提取本市公积金贷款还款利息的,免提供)

详细的办理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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