勒流宝妈宝爸请注意!这项费用下月起调整
匠心勒流 2025-11-26 22:27

近日,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卫生健康委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价格形成机制 支持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建设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本通知自2025年12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5年。

《通知》中明确,普惠托育服务机构,是指接受政府支持并经卫生健康部门认定,面向3岁以下婴幼儿提供照护服务的托育服务机构,具体包括各类公办托育服务机构,接受场地费用减免、建设运营补贴等政府支持的各类社会力量举办的普惠托育服务机构,公办幼儿园、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按规定开设的托班。

《通知》中明确收费标准制定原则。各地制定政府指导价,要履行成本调查等程序,普惠托育服务机构收费标准的制定或调整,以扣除政府投入、社会无偿捐赠等后的服务成本为依据,综合考虑当地收入水平、市场供求状况、机构性质和等级、服务类型等因素制定。其中,公办托育和社会办普惠托育服务机构由卫生健康部门提出意见,同级发展改革部门会同卫生健康部门审核,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公办幼儿园、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开设的托班,由教育部门提出意见,同级发展改革部门会同教育部门审核,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保育费标准可区分不同班型制定

在收费管理方面,《通知》明确,普惠托育服务机构收费包括基本服务费和其他服务费。其中,基本服务费包括保育费、住宿费(仅限寄宿制);其他服务费指在基本服务费外,服务机构收取或代收的伙食费、材料费等其他费用。

收费标准方面,《通知》明确,全日托保育费标准可区分不同班型,按照乳儿班(0-1岁)、托小班(1-2岁)、托大班(2-3岁)、混龄班等班型科学合理制定。全日托的服务时长一般不少于8个小时。半日托、计时托、临时托可参照全日托合理折算确定收费标准。各地卫生健康部门应及时公布托育服务机构等级评定结果。

全日托、半日托、计时托
按月收取

同时,《通知》规范了收(退)费行为,要求托育服务机构收取基本服务费和其他服务费应与婴幼儿家长签订协议,明确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方式、退费办法以及双方的权利、责任、义务,并按有关规定开具相应的票据。

基本服务费一般按月或按日收取,其中:

  • 全日托、半日托、计时托一般按月收取,婴幼儿在托育服务机构天数不超过4天(含4天),按基本服务缴费额的80%退还

  • 超过4天但不足当月法定工作日数一半(含一半),按基本服务缴费额的50%退还

  • 超过当月法定工作日数一半,不退还所缴基本服务费

  • 当月未入托,不得收取费用

  • 因托育服务机构原因造成停课的,托育服务机构按实际天数退还基本服务费

  • 临时托一般按日收取,按天结算

  • 其他服务费坚持自愿原则,据实收取(退费)

附件:省级收费项目清单

说明:其他服务费的收费项目均按照自愿原则,据实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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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教育、广东省人民政府网站
编辑:匠心勒流微信编辑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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