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佛山参保,但长期在外市生活
看病就医可以报销吗?
可以的!但要记得办理常(长)驻异地就医备案
详细的办理指引已经整理好
马上了解!
佛山市基本医疗保险
常(长)驻异地就医备案
符合异地安置退休、异地长期居住、常驻异地工作人员等长期在参保地以外工作、居住生活的人员,我市参保的大中专学生在寒暑假和休学、实习期间离开本市,因疾病在家庭所在地或者实习所在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可申请办理常(长)驻异地就医备案。

(一)情形一:常(长)驻异地就医首次申请或变更异地就医地市/省份
1、社会保障卡或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
2、填写《广东省异地就医登记备案表》
3、根据不同情况分别提供以下资料:
(1)异地安置退休人员提供居民户口簿(备案地“户口簿首页”和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或个人承诺书。
(2)异地长期居住人员提供备案地的居住证(如已申领居住证手续且尚未领取的,可提交有关部门出具的受理凭证)、居民户口簿(备案地的“户口簿首页”和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备案地的房产证、在备案地就读的证明任选其一,或个人承诺书。
(3)常驻异地工作人员提供参保地工作单位派出证明、参保地单位派驻异地工作的劳动合同任选其一,或个人承诺书。
(4)我市参保的大中专学生在寒暑假和休学、实习期间离开本市,因疾病在家庭所在地或者实习所在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可以所在学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需注明结束日期)申请。
4、如有代办的,提供代办人的社会保障卡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提供个人承诺书办理异地就医备案的,本人需保证符合此业务办理条件,并须注意以下两点:
1、佛山参保人以个人承诺方式办理的,在备案地单向享受医保待遇(不能在佛山市享受医保待遇),且办理后6个月内不能变更或取消备案。
2、若后期补齐异地户口簿、异地居住证、单位派驻证明等资料的,自补齐之日起,可在备案地和佛山市双向享受医保待遇。
(二)情形二:常(长)驻异地就医注销申请
1、填写《佛山市常(长)驻异地就医备案业务注销确认书》;
2、参保人的社会保障卡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3、如有代办的,提供代办人的社会保障卡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线上办理为2个工作日,线下办理为即时办结。

线上可通过“粤省事”微信小程序、“粤医保”微信小程序、“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或广东政务服务网佛山分厅申请办理。线下需携带资料到参保所属医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
承诺制办理后需补齐资料的可通过“粤医保”微信小程序或“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或携带资料到参保所属医保经办机构进行办理。

(一)线下办理
1、预约方式
无需预约
2、窗口办理
(1)办理地址
市直参保人办理医疗、生育保险相关业务的,请到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服务大厅办理。
地址: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岭南大道2号佛山新城中欧中心D座1楼D2电梯口侧4号窗口
(2)办公时间
8:30至12:00 14:0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3、有无支持自助终端机办理
暂不支持自助终端机办理
(二)线上办理
可通过“粤省事”、“粤医保”微信小程序、“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或“广东政务服务网”申请办理。
以“粤医保”为例:操作路径:打开微信,点击“发现”,进入“小程序”,搜索“粤医保”;进入“粤医保”小程序,用户登录后,找到“异地就医”模块,点击“异地就医备案”,阅读“备案告知书”,勾选“已阅读以上信息并同意”,点击“我已阅读并同意”,进入填报界面,根据实际情况选填“备案人员身份”“备案类型”“转往就医地”等,完成填报内容点击“提交”即可。办理后可在“我的”界面查看“办理事项进度”,查询审核结果。
承诺制办理备案后补充材料:打开微信,点击“发现”,进入“小程序”,搜索“粤医保”;进入“粤医保”小程序,用户登录后,点击“我的”,点击“已审核”,找到已审核通过的承诺制备案,点击“补充备案材料”,提交需要补充的材料即可。
取消备案办理路径:打开微信,点击“发现”,进入“小程序”,搜索“粤医保”;进入“粤医保”小程序,用户登录后,在“我要办事”点击“查看更多”-找到“异地就医”板块-点击“异地就医备案取消”-选择需要取消的备案即可。

(一)参保人变更异地就医地市/省份,按首次申请流程办理。常驻异地工作人员中途停保或变更参保单位的,其异地就医资格自原单位停保次月起失效;参保人参保身份转变的,其异地就医资格自转换身份次月起失效。
(二)有效身份证明是指:电子社保卡;中国内地居民提供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含电子证照);身份证遗失或过期的提供临时身份证;未成年人尚未办理身份证的可提供户口簿;港澳台籍的提供通行证或居住证(含电子证照);外籍人员提供护照。
(三)所需表格可登录“佛山市社会保险信息网”(http://fssi.foshan.gov.cn)下载或到医保经办窗口领取。
(四)备案后参保人若未能在异地联网医院直接结算医疗费用的,可在就医后180日内备齐资料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申请零星报销。
(五)门诊选点:已办理“异地安置退休、异地长期居住、常驻异地工作”的参保人员如需享受普通门诊或特定门诊统筹待遇,需在备案地市及佛山市选定共不超过3家定点医疗卫生机构就医(3家也可全部在备案地),其中普通门诊选点至少1家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佛山市市外一级医疗卫生机构默认为基层医疗机构),请在普通门诊或特定门诊就医前及时在粤医保小程序/参保所属医保经办部门申请办理选点手续。
(六)参保人员非因急诊抢救在非定点医药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统筹基金不予支付。
(七)参保人办理常驻异地就医备案后,在备案地的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政策范围内的住院费用可直接结算,按市内同级别医疗机构支付比例支付;在备案地选定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门诊、门特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可直接结算,按市内同级别定点医疗机构支付比例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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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12345微信编辑组
来源 | 佛山12345
编辑 | 佛山新闻网 辛裕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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