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佛山市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管理若干规定(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告

为规范本市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管理,维护城市环境与交通秩序,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和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佛山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国家政策文件,我局牵头起草了《佛山市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管理若干规定(征求意见稿)》。现按照《广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佛山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认为本政策措施存在违反公平竞争审查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也请一并提出。
一、征求意见时间:2025年11月24日至2025年12月3日。
二、意见反馈方式:如有建议和意见请于2025年12月3日前按照如下方式之一向我局提出:
(一)信函∶佛山市交通运输局城市公交科收,通信地址:佛山市禅城区人民西路14号,邮编:528000,联系人:何先生,联系电话:8210 5251。
(二)电子邮件∶发送至hja@jtys.foshan.gov.cn。
为便于沟通、反馈信息,请在信函封面或电子邮件标题中注明“关于《佛山市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管理若干规定(征求意见稿)》的反馈意见”等类似表述,并留下姓名、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有效联系方式。
附件:佛山市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管理若干规定(征求意见稿)
佛山市交通运输局
2025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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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丨佛山市交通运输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