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酒驾车撞墩“起飞”,对向无辜车辆遭殃!涉危险驾驶罪被立案侦查!

大家都知道 酒后驾驶很危险 但是有的驾驶人知法犯法 置自身和他人的生命安全于不顾 结果…… 案例详情 10月6日,张某驾驶小车搭载4人沿江门市江沙路往鹤山方向行驶。当车辆行驶至棠下镇路段时,车辆突然失控撞向道路中间的隔离石墩,导致石墩与对向正常行驶的小型普通客车相撞。 事故造成小车一名乘客、对向车辆驾驶人钟某受伤,两车不同程度损坏。 事故发生后,民警迅速赶往现场展开调查。在询问过程中,民警发现驾驶员张某身上散发酒气,立即使用呼气酒精测试仪对其进行检测。结果显示,张某涉嫌酒后驾驶。随后,办案民警带其前往医院抽血检测。经检测,张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高达123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经交管部门认定,张某醉酒后驾驶机动车且未按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是导致此事故发生的根本过错,承担此事故的全部责任。目前,张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已被立案侦查,将面临法律的严惩。 酒后驾驶,害人害己! 酒精会严重削弱 驾驶人的判断力和操控能力 任何一丝麻痹与侥幸 都是对生命安全的不负责 饮酒后为何不能驾车? 饮酒后,人容易反应迟缓,如果车速为60km/h,反应慢1秒,车辆已经跑出16.67米。 酒精有麻醉作用,会降低手、脚触觉能力,导致驾驶人无法正常控制油门、刹车及方向盘。 饮酒后,人对光、声刺激的反应时间延长,从而无法正确判断车距和车速。 酒驾不仅危害大 还要付出沉重的法律代价 酒驾红线坚决不能碰! 交警蜀黍提醒广大司机 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安全 请坚决杜绝酒后驾车










来源:广东交警
编校:辛裕祺
审核:康铮、张文海、骆俊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