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取业务】实用攻略get!购买自住住房线上提取住房公积金操作指南
佛山公积金 2025-11-14 20:45

职工如已全款购买自住住房

想办理购房提取

线上提取最便捷

快来动动手指办理吧

一、“佛山公积金”微信服务号办理流程

(一)关注“佛山公积金”微信服务号,点击“办事服务”--“个人网上办事”进入登录界面。由职工本人通过刷脸或短信方式登录。

(二)首页点击业务大厅,点击“购买住房提取(含续期)”-“我要提取”,阅读并同意《提取承诺(授权)声明》,进入申报页面。

(三)在弹出的关联房屋信息框中,查看房屋地址列表中是否有申报提取的地址,有则选择该地址并点击“选择确认”,无则点击“新增房屋”;如无关联房屋则自动选择新增房屋。

若选择的房屋未办理过提取业务,或选择新增房屋地址,则进入首次提取流程。

1.根据实际情况依次选择提示内容。

2.录入房屋产权权证号或购房合同编号等信息(可点击房屋信息旁的“填写指引ⓘ”参照录入),点击“保存”。

3.补充完善申报页面上的房屋信息,点击“确定”。

4.选择收款银行并录入收款账号,确认划账周期和划账频率。

5.根据页面提示上传相关档案资料(可点击温馨提示旁的“上传说明和图例ⓘ”参照上传),点击“申请提取”完成提取申请。

(四)提交业务后,具体办理进度可在【我要查询】-【提取】-【个人提取业务】中查看。

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办理流程

(一)登录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https://fsgjj.foshan.gov.cn/),点击“个人网上办事大厅(入口)”。

(二)由职工本人通过短信验证或人脸识别的方式登录个人网厅,首页点击我要办理进入办理模块,点击“个人提取办理”,选择“购买住房提取”,点击下一步,阅读并同意《提取承诺(授权)声明》,进入申报页面。

(三)在弹出的关联房屋信息框中,查看房屋地址列表中是否有申报提取的地址,有则选择该地址并点击“选择确认”,无则点击“新增房屋”;如无关联房屋则自动选择新增房屋。

若选择的房屋未办理过提取业务,或选择新增房屋地址,则进入首次提取流程。

1.根据实际情况依次选择提示内容。

2.录入房屋产权权证号或购房合同编号等信息(可点击房屋信息旁的“填写指引ⓘ”参照录入),点击“保存”。

3.完善申报页面上的空缺信息项,选择收款银行并录入收款账号。

4.根据页面提示上传相关档案资料(可点击温馨提示旁的“上传说明和图例ⓘ”参照上传),点击“提交”完成提取申请。

(四)提交业务后,具体办理进度可在【我要查询】-【提取】-【个人提取业务】中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