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下那份合同前,TA救了我
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5-11-14 20:03

无需抵押、轻松放款、利率极低,

面对这样的贷款诱惑,

你是否曾经心动过?

劝你赶紧打住,

这样的“好事”,

有可能是“套路贷”!

什么是“套路贷”?

“套路贷”,是对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假借民间借贷之名,诱使或迫使被害人签订“借贷”或变相“借贷”“抵押”“担保”等相关协议,通过虚增借贷金额、恶意制造违约、肆意认定违约、毁匿还款证据等方式形成虚假债权债务,并借助诉讼、仲裁、公证或者采用暴力、威胁以及其他手段非法占有被害人财物的相关违法犯罪活动的概括性称谓。

“套路贷”行为的实施

主要经历以下三个不同的阶段

诱骗他人签订借款合同

“套路贷”主要开始于民间借贷,行为人通过诸如“小额贷款公司”“投资公司”等名义,为规避法律,通过违约金、中介费、保证金等各种方式诱骗被害人签订虚高的借款合同,制造民间借贷的假象,然后为把虚增款额“坐实”,诱导受害人制造一条“银行流水与借贷合同一致”的证据链。但实际上被害人并未或只是部分取得转入银行账户的钱款。

恶意垒高借款金额

在签订借款合同后,行为人通过各种方式拒收还款,故意造成被害人违约,或者在借款合同到期被害人无力偿还借款时,往往采取诱骗、逼迫、威胁、拘禁等非法手段,使被害人签订新的借款合同以平账。不断将债务放大,进一步垒高借款金额,最终变成巨额欠款。

通过诱骗、威胁、暴力等手段索债

在被害人欠下巨额债务之后,行为人自行实施或雇佣他人采取各种手段侵害被害人合法权益,滋扰借款人及其近亲属的正常生活秩序,以此向借款人及其近亲属施压;或利用虚假材料提起民事诉讼,向法院主张所谓的“合法债权”,通过胜诉判决达成侵占借款人及其近亲属财产的目的。

在借贷的时候要擦亮眼睛,

最好找正规的金融机构,

切勿为了各种不得已,

而跌入“套路贷”的圈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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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杨昊

审校:吕慧敏、冷瑞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