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佛山市“佛山优品购”“食在佛山”促消费活动已于11月7日正式启动啦,为确保顺德区广大消费者充分享受活动权益与实惠,顺德区经促局现就本次活动进行答疑。
打开云闪付APP,确保上方定位显示为“佛山市”——点击“粤享暖冬”——点击“广东优品购”或者“食在广东”——点击相应补贴项目——下拉至“活动商户名录”,点击“到店商户可用名录”即可查询。
本次活动票券为分区发放,消费者在核销前,需先确认领取的票券与商家所在区一致。如“【顺德】汽车购新补贴”,需到顺德区内参与活动的商家门店进行核销。 注意,本次活动受理商家与“国补”受理商家不完全一致,消费者核销票券前可通过“活动商户名录”查询,后续商家还将逐步增加。
在本次活动期内(2025年11月7日至2026年2月28日),如票券逾期未核销,可在下一次发券时间重领,汽车优品消费券可重领3次,家电/电子优品消费券可重领2次。 汽车优品消费券发券时间: 第一批次:2025年11月7日-2025年12月31日。每日上午10点发放。 第二批次:2026年1月1日-2026年2月28日。发券计划另行发布。 家电/电子优品消费券发券时间: 第一批次:2025年11月7日-2025年12月31日。期间分8轮发放,自11月7日起,每周五上午10点发放。 第二批次:2026年1月1日-2026年2月28日。发券计划另行发布。 食在佛山餐饮消费券发券时间: 2025年11月7日-2026年3月31日活动期间,周四、周五、周六及大型节假日早上10点定时限量发放,单用户在每周每个档位餐饮消费券限领1张(佛山五区共享领取、使用次数),名额有限、先到先得、领完即止。消费券于领取后次日生效,自生效日起3个自然日内有效。
4 不行,以发票开具地为依据,必须参与活动企业开具的佛山本地发票才能享受本次活动权益。
不行,餐饮消费券仅限到店消费使用,使用餐饮消费券的交易不允许拆单,单笔交易仅限使用一张消费券,不可用于商家预付卡、代金券、充值及储值卡购买等消费。
如遇违规情况
消费者可拨打
佛山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
如实反映相关情况
各类消费券申领、使用指引来啦
快快码住吧!
1.参与消费者在云闪付APP定位佛山,进入“以旧换新”—“优品购”,领取【顺德】汽车购新补贴。
2.根据页面提示完成本人实名认证与注册。
3.选择意向购买汽车档次的价格和车型,领取指定购车消费券。
4.前往活动汽车销售门店,支付定金核销购车消费券,并完成新车购置。
5.完成新车注册登记后,在汽车购新活动页面-“我的申请”提交补贴申请材料。
6.管理部门对新车注册登记材料与信息审核后,补贴资金将通过申请人预留银行卡号进行发放。
(一)补贴申请要求
消费者必须先领券再购买新车时核销消费券才能获取补贴资格,先买车再领券的将无法获得补贴。个人消费者需领取其中一个补贴档次的购车消费券(当日有效,过期可重领3次),在活动车企门店支付新车定金时,核销购车消费券后获得补贴申请名额,核销后需于45天内上传所有补贴材料。
第一档次:购车价格为8万元(含)至15万元(不含)补贴4000元/辆;第二档次:购车价格为15万元(含)以上补贴5000元/辆。
(二)补贴对象说明
1.在广东汽车销售企业购买新能源或符合国六排放标准的燃油乘用车新车的个人消费者。新车车主、补贴申请人需为同一人,消费者活动期间仅可申请1次汽车购新补贴申请。
2.同一辆新车不得同时享受广东优品购汽车购新补贴、汽车报废更新补贴、个人乘用车置换更新补贴,仅可选其一类补贴活动参加,且本次活动补贴不可与地方或区域汽车补贴叠加。
3.新车购买地说明新车购买地判定标准为《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开具地,且《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日期须为11月7日(含当日)及以后。
(三)时间节点
新车发票时间:2025年11月7日-2026年2月28日,若活动资金提前核销完毕,则活动提前结束。补贴申请时间:2025年11月7日-2026年3月10日,若活动资金提前核销完毕,则活动提前结束。
(四)温馨提醒
1.个人消费者须对申请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负责,未能提供完整有效材料的,不受理申请,不予补贴。如成功申领补贴后,发生退车、退款行为,汽车销售企业必须追回补贴资金。如发现汽车销售企业、个人消费者出现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刷单、套现、提供虚假证件、发票、虚假交易等),活动的主办及承办部门有权取消汽车销售企业、个人消费者活动参与名额,追回已发放补贴,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2.个人消费者、新购车辆所有人以及新车销售发票上显示的购买方、新车行驶证上所有人及接受购车补贴的账户所有人必须为同一自然人。若不属于同一自然人,将无法获得补贴。
3.个人消费者必须是提交申请的所有材料中显示的新车购买人,姓名与身份证号码必须一致,否则不予受理。
4.汽车销售企业应准确向消费者介绍所售车辆对补贴活动的适用情况,不得误导、欺骗消费者。必须先领券再购买新车时核销消费券才能获取补贴资格。
5.个人消费者如对活动有疑问,可在“广东优品购”页面咨询在线客服;或联系银联商务客服热线95534咨询处理。
参与消费者在云闪付APP定位佛山,进入“以旧换新”—“优品购”,领取【顺德】家电购新补贴。家电消费券每7天限量发放一次,先到先得,三天有效。(消费者云闪付注册的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必须保持一致,否则影响消费券领取)
消费者必须先领券再消费才能获取补贴资格。
1.使用时间:消费券有效期3天,含领券当天,逾期失效后可重新申领,最多支持重领2次,超过次数将不予补发。单笔交易仅能使用一张消费券,且只能购买一件品类商品。消费券需实名领取和使用,不可拆分、提现、转赠转让他人或为他人付款,也不可售卖。
2.补贴范围:电视、冰箱、空调(含取暖器)、电脑(含显示器)、洗衣机、扫地机器人、家用灶具(含油烟)、热水器等8个品类。
3.补贴标准:个人消费者购买符合上述产品要求的指定品类家电产品,补贴标准为减去生产、流通环节所有优惠后最终销售价格的10%。每位消费者每类产品可补贴1件,每件补贴不超过1000元。
4.补贴名额:每位消费者每类产品仅可享受一次本补贴,消费者已在消费品以旧换新活动中享受相同产品品类补贴的,不影响其在本活动中的补贴名额。本次活动,符合同一设备、同一注册手机号、同一银行卡预留手机号、同一银行实体卡号、同一身份证号或者同一云闪付/微信账号等任一条件的,均视为同一消费者。
5.消费者成功领取家电产品消费券后,到活动门店选定符合补贴条件的产品,付款时出示申领入口使用的支付APP付款码,通过门店布放的活动专用核销工具完成支付即可享受补贴,即个人消费者实际支付的金额为商品售价扣减政府补贴后优惠的金额。
参与消费者在云闪付APP定位佛山,进入“以旧换新”—“优品购”,领取【顺德】电子产品购新补贴。电子产品消费券每7天限量发放一次,先到先得,三天有效。(消费者云闪付注册的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必须保持一致,否则影响消费券领取)
消费者必须先领券再消费才能获取补贴资格。
1.使用时间:消费券有效期3天,含领券当天,逾期失效后可重新申领,最多支持重领2次,超过次数将不予补发。单笔交易仅能使用一张消费券,且只能购买一件品类商品。消费券需实名领取和使用,不可拆分、提现、转赠转让他人或为他人付款,也不可售卖。
2.补贴范围:手机、平板(含学习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耳机、无人机等5类电子产品。
3.补贴标准:个人消费者购买符合上述产品要求的指定品类电子产品,补贴标准为减去生产、流通环节所有优惠后最终销售价格的10%。每位消费者每类电子产品可补贴1件,每件补贴不超过500元。
4.补贴名额:每位消费者每类产品仅可享受一次本补贴,消费者已在消费品以旧换新活动中享受相同产品品类补贴的,不影响其在本活动中的补贴名额。本次活动,符合同一设备、同一注册手机号、同一银行卡预留手机号、同一银行实体卡号、同一身份证号或者同一云闪付/微信账号等任一条件的,均视为同一消费者。
5.消费者成功领取电子产品消费券后,到活动门店选定符合补贴条件的产品,付款时出示申领入口使用的支付APP付款码,门店布放的活动专用核销工具核验当前电子产品的SN码是否可售,如核验结果可售完成支付即可享受补贴,即个人消费者实际支付的金额为商品售价扣减政府补贴后优惠的金额;如核验结果为不可售或为查找到记录,则收款无法继续进行,需更换新的产品后重新校验。
活动期间,参与消费者在云闪付APP进入广东省专项促消费专区“粤享暖冬(消费券)”,领取餐饮消费券。消费券于领取后次日生效,自生效日起3个自然日内有效,距活动结束时间不足3天的,以活动结束时间为准,具体有效期可在“我的-优惠券”查看。
餐饮消费券于周四、周五、周六及大型节假日早上10点定时限量发放,单用户在每周每个档位餐饮消费券限领1张(佛山五区共享领取、使用次数),名额有限、先到先得、领完即止。餐饮消费券仅限到店消费使用,使用餐饮消费券的交易不允许拆单,单笔交易仅限使用一张消费券,不可用于商家预付卡、代金券、充值及储值卡购买等消费。
餐饮消费券分为四种券面:满300元立减60元,满500元立减100元,满1000元立减200元,满2000元立减400元。
1.领券后打开云闪付APP【我的】-【优惠券】可查看已领取的票券,在票券有效期内前往指定活动商户消费,通过云闪付APP银联二维码支付,即可抵扣票券享受消费满减优惠。
2.消费券于领取后次日生效,自生效日起3个自然日内有效,有效逾期未使用的,将失效并退回券池。
3.同一用户账号、同一注册手机号、同一卡号、同一证件号、同一设备均视为同一用户。
4.每笔消费限用1张消费券,一次性全额使用,不找零、不叠加使用,不能用于购买或充值会员卡。
5.部分商家优惠活动不支持本消费券同时使用,消费前请先与商家进行确认,以免造成不必要损失。
6.消费券使用的交易如发生退款、撤销,则视为用户放弃优惠,退款金额扣除享受的优惠金额后退回至用户原付款卡。优惠券视同已使用,不再退回给用户。
7.活动中持卡人所购买的商品及相关服务由所消费门店提供,持卡人因商品或服务质量等引起的投诉和咨询请与所消费门店联系和解决。
8.用户参与活动即视为理解并同意本活动细则。若用户发现已发布的活动门店信息与实际不符,可向银联商务反映,银联商务将积极协调解决。
9.由于用户电子设备不支持、APP未更新到最新版本 、卡片挂失、换卡等自身原因导致无法享受优惠的,该优惠次数后续不予补发。
10.本次活动所有时间点以中国银联后台系统时间(北京时间)为准。如出现不可抗力或情势变更等情况(如重大灾害拖事件、受有权机关指令需停止或调整的、系统故障需暂停的、活动中存在违规作弊行为损害消费者权益的),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银联保留调整、暂停和终止本次活动的权利,并经公告后生效。
11.活动解释权归佛山市商务局。

来源丨顺德发布
编辑丨张雨岚 审校丨容桂街道宣传文体旅游和教育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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