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期我们了解了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的基本内容,实验室根据围护结构、设施设备配置等分为一、二、三、四共四种等级,通过对实验活动的管理,将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感染风险控制在实验室局部范围、可接受水平。


微生物是存在于自然界的一群体形微小、结构简单、肉眼看不见、必须借助光学或电子显微镜放大数百倍、数千倍甚至数万倍才能观察到的微小生物。我们常见、常听到的微生物,就有前几年全民迎战的新冠病毒、引起感冒的流感病毒、诱发皮肤不适的螨虫,神一样存在的肠道菌,制作成饮料保健品的益生菌,还有发酵面粉用的酵母菌等。
微生物在自然界广泛存在,但只有部分微生物可以侵犯人体引起疾病,这些微生物被称为病原微生物或病原体。


微生物世界

病原微生物是指可以侵犯人体,引起感染甚至传染病的微生物,或称病原体。病原体中,以细菌和病毒的危害性最大。病原微生物包括朊毒体、真菌、细菌、螺旋体、支原体、立克次体、衣原体、病毒。
显微镜下真菌、细菌、病毒形态

我国《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和《人间传染的病原微生物目录》(2023版)中,根据病原微生物的传染性、感染后对个体或者群体的危害程度,将病原微生物分为四类:
第一类病原微生物:是指能够引起人类或者动物非常严重疾病的微生物,以及我国尚未发现或者已经宣布消灭的微生物。例如:天花病毒、猴痘病毒、黄热病毒、埃博拉病毒等。

猴痘病毒


埃博拉病毒
第二类病原微生物:是指能够引起人类或者动物严重疾病,比较容易直接或者间接在人与人、动物与人、动物与动物间传播的微生物。例如:新型冠状病毒、脊髓灰质炎病毒、基孔肯雅病毒、炭疽芽孢杆菌、结核分枝杆菌等。


新型冠状病毒


结核分枝杆菌
第三类病原微生物:是指能够引起人类或者动物疾病,但一般情况下对人、动物或者环境不构成严重危害,传播风险有限,实验室感染后很少引起严重疾病,并且具备有效治疗和预防措施的微生物。例如,诺如病毒、麻疹病毒、登革病毒、乙型肝炎病毒、肺炎衣原体、铜绿假单胞菌、副溶血弧菌、链球菌属、金黄色葡萄球菌等。


登革病毒

金黄色葡萄球菌
第四类病原微生物:是指在通常情况下不会引起人类或者动物疾病的微生物。例如,小鼠白血病病毒等。
《人间传染的病原微生物目录》(2023版)共列出第一类病原微生物29种,第二类77种,第三类397种,第四类5种。第一类、第二类病原微生物统称为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

四类病原微生物与四种等级的实验室,不是按等级分类简单对应、或某类病原微生物在哪个等级实验室进行检测和研究,而是根据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的风险大小选择相应的实验室。根据《人间传染的病原微生物目录》(2023版),免疫缺陷病毒(原称艾滋病病毒)检测,如血清样本筛查、确证实验对象属于未经培养的感染性材料,可以在二级生物安全实验室检测,但如果要进行病原病毒培养的话,则要在三级生物安全实验室进行,基孔肯雅病毒同样,血清抗体和核酸检测可以在二级生物安全实验室开展,病毒培养和动物感染实验则需要在三级实验室进行。

为了降低病原微生物感染引起疾病的风险,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我国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为规范病原微生物样本检测和运输等活动,还专门出台了《菌毒种保藏机构管理办法》《人间传染的病原微生物目录》《可感染人类的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运输管理规定》等一系列法律法规来规范病管理病原微生物实验室活动。
病原微生物分了类,按实验活动对象范围在对应等级的实验室进行检测、研究,这样是不是就安全了?NO!NO!NO!进了实验室,还要面对人员防护适当、设施设备运行正常、操作规范熟练、样本和废弃物管理处置安全等一系列问题,实验室的生物安全理念是什么,过程管理要求该怎么做,采取哪些适当(合理、不过度)的防范应对措施?这些都要源于风险识别与风险评估的结果。
下期,我们将带大家继续闯荡生物安全的江湖 Ⅳ:生物安全风险知多少,敬请期待!
编辑:杜晓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