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佛山市救助管理站特邀律师莅临站内,开展了一场题为“向一切以爱之名的暴力勇敢说不”的反家庭暴力专题实务讲座。本次讲座旨在普及反家庭暴力相关法律法规,提升一线救助工作者精准识别家庭暴力的能力、采取有效干预措施及实施科学救助方案,落实反家庭暴力庇护中心职能,助力筑牢反家暴的社会防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二条 所称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同时附则第三十七条规定:“家庭成员以外共同生活的人之间实施的暴力行为,参照本法规定执行。”所以说未婚同居的情侣之间的暴力行为也属于家暴的范畴!
作为当事人,有权利要求公安机关对施暴人进行批评教育或出具《家庭暴力告诫书》。出警记录、笔录、伤情鉴定、家庭暴力告诫书都是证明家暴的证据,对日后进行诉讼赔偿、申请人生安全保护令是强有力的必备要素。
如果受伤了,一定要尽快到医院诊断,出具详细的伤情证明,也请拍下伤处清晰照片并保存好,作为证明家暴发生的证据。
除公安出具的家庭暴力告诫书、医院出具的病历、收费票据等,以下也是作为家暴行为的有力证据:
(1)家暴行为录音及监控录像;
(2)施暴者的悔过书、保证书、道歉短信、微信聊天记录等;
(3)子女、邻居、亲友的证言;
(4)妇联、居委会接待记录、调解记录。
人身安全保护令,可由受害人本人或无民事/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近亲属、公安、妇联、居委会等携带身份信息材料(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等)及家暴证据到当地人民法院申请,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受害人的申请裁定禁止施暴者施暴、骚扰或跟踪以及责令迁出住所等。
如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对未成年人实施家暴,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法院可根据有关个人/组织(单位、居委会、妇联、民政部门等)的申请,依法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另行指定监护人。
家暴受害者可持本人身份证明材料向当地妇联组织或救助管理机构寻求临时庇护。
佛山市救助管理站按规定设置反家庭暴力庇护中心,为因遭受家庭暴力导致人身安全受到威胁或处于无人照料等危险状态的未成年人、妇女和老年人等提供临时食宿、医疗救治、心理辅导、法律援助等暖心关爱服务,提供专业帮扶,帮助家暴受害者尽快走出家暴阴影,让家庭回归团圆。
如您或您的家人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请及时拨打24小时救助热线向我们求助,我们将为您提供温馨的庇护港湾。
佛山市救助管理站反家暴庇护中心地址:佛山市禅城区石湾街道三友岗
24小时值班电话:0757-82272050
家暴只有零次和无数次,每一次沉默都会迎来下一次伤害,遭遇家暴时请立即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面对家暴请勇敢说“不”。
原创编辑 | 佛山民政微信编辑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