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民族团结,勒流1人获省表彰!

10月14日上午
全省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在广州召开
会上宣读了《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
关于表彰广东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
和模范个人的决定》
向受表彰的集体代表和个人颁奖
勒流1人获奖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激励全省各族人民继续巩固和发展“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的良好局面,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省委、省政府决定授予广州市越秀区委统战部等40个集体“广东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称号,授予马志龙等79人“广东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称号。
其中
佛山市顺德区勒流江义初级中学
党总支书记胡和秋
荣获“广东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称号
胡和秋,中共党员,湖南双峰人,正高级、特级教师,顺德区勒流江义中学党总支书记。
曾获西藏自治区优秀校长、南粤优秀教育工作者、西藏自治区内地办学优秀教育工作者、顺德区名校长等荣誉称号。

他从教39年如一日,爱生如子,担任书记、校长21年;他敢为人先,勇于创新,始终站在教育改革的潮头,创新人才培养方式,让一所薄弱落后的农村初中蜕变成珠三角的高品质初中;他潜心“民族教育”“和乐教育”研究;自主构建“13131”新型扁平化学校内部治理新机制、“三全育心”德育和“三环智能”课堂教学模式。
2017年秋季起承办内地西藏初中班,填补了顺德民族教育的空白,开启了教育援藏的新征程,短短8年时间走进了全国内地西藏班前三的行列,创造了内地西藏初中班的办班奇迹,成为了教育援藏的新时代楷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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