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支持科技创新和制造业发展,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发布《关于2025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先进制造业企业名单制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工信厅联财函〔2025〕217号)。


通知所称先进制造业企业
是指高新技术企业
(含所属的非法人分支机构)中的
制造业一般纳税人
自2023年1月1日
至2027年12月31日
允许先进制造业企业按照
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
抵减应纳增值税税额
为帮助企业精准把握政策要点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聚焦企业关切
精选五个高频问题作解答
(一)在我省依法注册,且在2025年内具备高新技术企业资格。
(二)进入2025年度名单的企业,应在2025年内具备高新技术企业资格,且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研发支出、研发人员、高新技术产品占比符合国科发火〔2016〕32号文件规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条件,企业从事制造业业务相应发生的销售额合计占全部销售额比重50%(不含)以上,全部销售额及制造业产品销售额均不含增值税。
(三)企业申请进入名单前36个月未发生骗取留抵退税、出口退税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形,未因偷税被税务机关处罚两次及以上。
(一)2024年有享受过政策,拟继续申请2025年享受政策的企业,可于2025年7月起的每月1日至10日提交申请。
(二)2024年未享受过政策,拟新申报2025年享受政策的企业,可于2025年9月起的每月1日至10日提交申请。
以上申报的截止时间均为2026年4月10日。
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http://www.innocom.gov.cn/),完成填写后下载申报表,签署并加盖公章后在系统上传并提交。
(一)申报企业务必签名和盖章(签名可用私章代替);
(二)申报表格所有内容不能为空(包括日期);
(三)企业填报申报系统数据的单位是“万元”;
(四)建议企业避免集中在年度申报期的最后一个月(如2026年4月)申报,一旦退回将无法再次申报;
(五)企业在申报期间任何一个月通过审核,最终享受政策的时间段是一样的。
企业当月1日至10日在申报系统提交申请材料后,当月月底可在申报系统查看市级部门审核情况,下月月底查看最终审核结果(高峰期可能会延后)。
如企业9月申报,可于10月底登录申报系统查看最终审核结果。如显示“批次已发送”,即表示企业申报成功,名单已发送省级税务部门,企业报税期间即可享受。如不通过,将会在申报系统退回,企业可登录申报系统查看具体退回原因,如有疑问,请与具体退回部门联系。
来源:佛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编辑:佛山工信微信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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