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佛山权威新闻与城市服务平台

download-icon
下载客户端

事发九江!物业主动“揭发”,推动立案→

南海九江

九江市场监管所

在电梯安全监管中出现鲜见案例:

某小区物业公司

主动指认维保单位“弄虚作假”

推动了一起电梯维保造假案件的立案查处

一起来看看

物业举报,电梯维保作假

近日,九江市场监管所对辖区某小区开展电梯安全执法检查。该小区物业为金碧物业有限公司佛山南海分公司,物业公司有偿委托广州奥的斯电梯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作为电梯维保单位对电梯进行维护保养。

执法人员重点检查了小区内在用电梯的维护保养情况。在查阅电梯维修保养记录时,发现记录显示2025年6月12日和6月27日的两次维保作业中,有两名维保人员签名,但实际上只有一名维保人员参与。令执法人员意外的是,电梯使用管理人(物业公司)在电梯维修保养记录本上清晰标注着“维保质量不达标,单人维保”“单人维保,维保作假”等文字,明确指认了维保公司的单人维保行为。

执法人员随即电话通知了负责该电梯维保的工作人员,这名维保人员到达现场后,对单人维保事实予以承认。该行为涉嫌违反《广东省电梯使用安全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九江市场监管所已经对广州奥的斯电梯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进行立案处理,拟作出罚款25000元的行政处罚

法条链接

《广东省电梯使用安全条例》第十五条 电梯维护保养单位应当对其维护保养的电梯的安全性能负责,按照维护保养合同以及法律法规、安全技术规范和标准的规定对电梯进行维护保养,确保维护保养质量,履行下列安全管理义务:(二)实施维护保养时现场作业人员不得少于二人,并做好自身安全防护。

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第十八条、第三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电梯维护保养单位未履行相关义务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本案是一起由物业管理方主动指认维保单位违规的案例,具有警示和示范意义。南海区市场监管部门提醒所有电梯维保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进行电梯维护保养,切勿心存侥幸。同时,也鼓励更多物业公司积极履行管理职责,对电梯违规维保行为擦亮“火眼金睛”,积极主动说“不”,共同守护群众乘梯安全。

关注“南海九江”视频号

了解更多本地资讯

来源:南海区市场监管局九江市场监管所
编辑:佛山新闻网 赖沅贝

审校:温爱霞、杨荣燕、霍浩琳

分享

点点赞

点在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