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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日起,顺德全面禁售旧标准电动自行车
匠心勒流 2025-09-16 23:12

近日

顺德公安交管部门相关负责人

就电动自行车监管等问题

与群众线上互动

回应市民关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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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1日起,新修订的电动自行车强制性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在全国正式实施。交管部门负责人介绍,新标准实施后,对电动自行车的配置提出新的要求,将使用铅酸蓄电池的电动自行车整车质量上限由55公斤提升到63公斤;增加了电动机低速运行转矩等要求,完善了电池组、控制器、限速器的防篡改要求,防止私自调速,保障行驶安全;不再强制要求所有车型均安装脚踏骑行装置,并要求生产企业明确电动自行车的建议使用年限,在铭牌、产品合格证上进行标注,提醒消费者及时淘汰超期服役产品。

2025年9月1日起,企业新生产的电动自行车必须完全符合新国标要求;而8月31日前按旧标准生产的车辆,仍可延续销售至11月30日。自12月1日起,市面上仅允许销售新国标电动自行车。

顺德公安交管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将根据新国标的实施在车辆登记、日常管理方面进一步加强,不断提升电动自行车的使用安全性,为大家营造更加安全的出行环境。

一图读懂

新国标电动自行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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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人民网、顺德融媒、顺德发布
编辑:匠心勒流微信编辑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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