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发布通知,开展2025年科技型企业孵化器申报工作。根据通知,孵化器运营主体可同时申报标准级、卓越级。《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型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在工业和信息化部孵化器的认定中,设置了标准级和卓越级两类。 其中,标准级孵化器对标原国家级孵化器,实行达标认定,即达到规定条件就可被认定为标准级。部级(卓越级)孵化器是对标国际一流,择优认定,面向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领域,提供高标准专业化服务的创新型孵化器。 一起来看看通知全文 为加强科技型企业孵化器管理,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型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现就2025年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型企业孵化器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孵化器运营主体(需为独立法人)需使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通过“统一身份认证与单点登录平台”(网址:https://hjrz.chinatorch.org.cn/login)进入孵化器管理与信息服务系统,按要求在线填报申报书(可同时申报标准级、卓越级,申报书见附件1、附件2)。 二、各地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孵化器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通过管理员账号登录“统一身份认证与单点登录平台”,按照《管理办法》要求对本地区申报书进行审核,并采取实地抽查等方式加强把关。符合要求的孵化器名单需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孵化器运营主体名称、孵化场地地址及面积。各地推荐的卓越级孵化器数量占总体推荐数量的比例不超过10%(向上取整)。 三、原国家级孵化器需登录孵化器管理与信息服务系统,对有关数据进行更新和补充,并由省级主管部门对照《管理办法》标准级条件进行初核。 四、请各地主管部门于2025年10月15日前,将审核推荐的孵化器名单,包括孵化器申报书、汇总表及相关佐证材料纸质版(1份),以及原国家级孵化器初核结果,正式行文报工业和信息化部。孵化器税收政策另行通知。 五、联系方式 工业和信息化部火炬中心: 010-68209047/68209049 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 010-68205221/68205247 线上报送系统技术咨询: 010-69943997/69943998 材料寄送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万寿路27号院工业和信息化部火炬中心,邮编100036。 附件: 1.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型企业孵化器申报书(标准级) 2.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型企业孵化器申报书(卓越级) 3.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型企业孵化器推荐汇总表 点击“阅读原文”查看更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