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纪莲杯”
2025年青少年U系列游泳比赛(第二站)
2025年9月20-21日
即将开赛!
这份赛事指南助你畅享热血赛事!

主办单位:
佛山市游泳协会
承办单位:
佛山市道广体育服务有限公司
协办单位:
佛山市体育场馆中心
比赛时间:
2025年9月20-21日
比赛地点

佛山世纪莲游泳跳水馆
01
组别设置
组别
7岁组
8岁组
9岁组
10岁组
11岁组
12岁组
13岁组
年龄
2018年以后出生
2017年以后出生
2016年以后出生
2015年以后出生
2014年以后出生
2013年以后出生
2012年以后出生
14岁组
15岁组
16岁组
2011年以后出生
2010年以后出生
2009年以后出生
02
竞赛项目
(一)个人项目年龄规定
7岁组:
50米:蝶泳腿、蝶泳,仰泳腿、仰泳,蛙泳腿、蛙泳,自由泳腿、自由泳。
100米:蝶泳腿、蛙泳、自由泳。
8至10岁组:
50米:蝶泳腿、蝶泳,仰泳腿、仰泳,蛙泳腿、蛙泳,自由泳腿、自由泳。
100米:蝶泳腿、蛙泳、自由泳。
200米:自由泳。
11至16岁组:
50米蝶泳、100蝶泳、200蝶泳。
50米仰泳、100米仰泳、200米仰泳。
50米蛙泳、100米蛙泳、200米蛙泳。
50米自由泳、100米自由泳、200米自由泳、400米自由泳、200米个人混合泳、
(二)接力项目年龄规定
1.儿童组:
7 岁组 ,8 岁组 ,9 岁组 、10岁组派出男、女各一人,组成男子和女子接力队。(注:团体报项,报项时报入U7组接力项目,每个单位限报一队)
设项:男子 4X50 米自由泳接力、男子 4X50 米混合泳接力,
女子 4X50 米自由泳接力、女子 4X50 米混合泳接力。
2.少年乙组:
11 岁组、12 岁组、13岁组、14岁组派出男女各一人,组成男子和女子接力队。(注:团体报项,报项时报入U11组接力项目,每个单位限报一队)
设项:男子 4X50 米自由泳接力、男子 4X50 米混合泳接力,
女子 4X50 米自由泳接力、女子 4X50 米混合泳接力。
3.少年甲组:
15 岁组、16 岁组各派二男二女组成一个接力队。(注:团体报项,报项时报入U15组接力项目,每个单位限报一队)
设项:混合组 4X50米自由泳接力,混合组 4X50米混合泳接力。
注:如各接力组别规定年龄人数不足,可以小顶大组队,但不得跨组报名(如儿童组不能参加少年乙组比赛)


03
运动员资格
(一)参赛者应身体健康,坚持参加游泳训练,家长同意,本人自愿报名。
(二)须为佛山市游泳协会注册单位及会员。
(三)参赛队员须为佛山市在校学生(报名时需提供学籍号码)。
(四)须在佛山市内各区、各青少年游泳俱乐部或学校在训。


04
参赛办法
(一)各参赛单位及人员(监护人)必须分别签署自愿参赛责任书(见附件)。
(二)各队参赛人数不限(报名时指定30人为计分队员,所获各项得分计入代表队团体总分,其他参赛队员只计获奖名次,不计分)。
(三)每人报项不限,建议参考"竞赛日程"和根据自己训练状况量力而为。
(四)参赛选手每个单项收取赛事服务费60元,接力项目收取赛事服务费150元一项;
(五)各队可报领队1人,教练按报名人数1:8配备。
(六)不接受以个人名义报名参赛。


05
竞赛办法
(一)采用中国游泳协会审定颁布的最新须《游泳竞赛规则》。
(二)各项目进行一次决赛,以成绩决定名次;
(三)所有运动员报名时均须填写报名成绩,(没有报名成绩者不予编排比赛)。
(四)组委会将根据报名人数项数,作出评估,部分项目将采用并道并组比赛,分组计取名次的形式进行,请各队教练针对并道比赛进行适应训练,比赛时留意比赛进程,及时提醒运动员到检录处报到。
(五)参赛人员需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注册证、身份证、通行证等有本人照片的有效证件)报到和检录,不能出示者,不能参加比赛。
(六)打腿比赛统一在水中出发,蝶、蛙、自腿扶板进行,仰腿须徒手进行(双手须伸直置于头前方)。


06
名次录取与奖励办法
(一)本次比赛团体总分,取前八名给予奖励。
(二)各单项和接力均录取前八名,前三名颁发奖牌,四至八名颁发获奖证书;
(三)各计分队员单项名次按9、7、6、5、4、3、2、1计入团体总分;接力项目按双倍计入团体总分(接力队成员须为指定的计分队员)。
(四)各项组报名人数不足三人,则不举办该项比赛,(在“报名表”公布后12小时内可提出改项参赛,未按时提出改项者,所交费用不予退费)
(五)各计分队员所得名次分计入该代表队团体总分,接力得分计入团体总分,以总得分排列团体总分名次,得分相同以获得第一名多者列前,余类推;
(六)本次比赛设“优秀运动员”奖和“优秀教练员”奖,凡获得三个以上单项冠军,没有违反大会纪律的运动员,经组委会审核同意,授予“优秀运动员”称号。获团体总分前三名代表队各提名两人、四至八名代表队各提名一人,其带队成绩突出、带队工作出色,该队赛风赛纪优良的教练,经组委会同意,授予“优秀教练员”称号。


07
咨询和申诉
(一)各队对比赛中的判罚,应通过领队或教练向执行总裁提出咨询,如还有不同意见,可按《游泳竞赛规则》程序提出申诉,仲裁组的决定为最终裁定。
(二)比赛不参考相关视频与录像资料作为判罚依据。
(三)按2019-2023游泳竞赛规则执行。


08
报名和报到
(一)各单位和运动员必须在佛山市游泳竞赛管理系统进行注册登记方能参赛(已经注册的不用重复注册)。


识别二维码
获取更多注册信息
(二)各参赛单位(个人)务必于2025年9月8日24:00前,进入佛山市游泳协会公众平台报名专区或长按识别下方二维码进入系统进行报名,并按照相关要求填写,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报名二维码



下载相关资料
(三)9月10日前在佛山市游泳协会公众平台公示参赛名单及项目,请各参赛单位教练自行下载报名资料进行核对和确认(核对和确认:①是否有错漏,②填报领队、教练名单,③确定团体计分30人的名单),如有错漏请即提出,并用邮件形式送将“报名表”发送到:17688441341@139.com邮箱,不接受电话联系方式提出的勘误或异议。
勘误截止日期为2025年9月12日,逾期不再受理。
(四)报到时需提交资料:
(1)纸质报名表(加盖公章)
(2)医务部门三个月之内健康证明,
(3)参赛期意外险证明,
(4)集体(个人)自愿参赛责任书。
咨询联系方式
联系人:伍先生
联系方式:13929148889




参赛队伍食宿和交通费用自理。
参赛人员参赛期间自购安全保险,安全责任自负!
本规程的解释权属主办单位,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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