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受理范围
单位缴存登记信息发生变更的(包括单位名称、单位地址、单位性质、单位法人信息、经办人信息等),应当自发生变更之日起30日内办理信息变更登记。
二、所需材料
(一)《住房公积金单位信息变更申请表》
说明:
1.一式一份,须加盖单位公章。
2.不需填写无发生变更的单位信息项。
3.申请表中的信息栏目(“单位隶属关系”、“资金来源”等)由单位自行确认并填写申报。
4.网上申报免提供。
(二)变更后的单位证件
说明:
1.单位证件是指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等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单位证件。
2.可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办理。
(三)市场监管部门或主管部门签发的变更核准材料
说明:
1.变更核准材料是指如核准变更通知书、相关变更文件等。
2.可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办理。
申请材料说明:
1.提供的申请材料应当为原件。
2.经单位或职工授权,公积金中心通过信息共享获得申请材料信息的,单位或职工可无需提供相应的纸质材料。
3.单位或职工申请办理业务时,应当对申请材料和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公积金中心有权对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和信息进行核查,单位及职工应当配合相关的调查核实工作。
4.相关表格下载详见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https://fsgjj.foshan.gov.cn/)--办事指南--下载中心--表格下载。
三、办理时限
(一)承诺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
(二)一般情况下,即报即办。
四、线上办理流程
(一)已开通网上服务的单位可登录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https://fsgjj.foshan.gov.cn/),点击“单位网上办事大厅(入口)”。

(二)由单位经办人或专办员通过短信验证或刷脸的方式登录单位网厅,首页通过“我要办理”进入到办理模块,点击“单位信息变更”进入页面。
(三)单位可勾选单位需要变更的登记信息,并录入变更后的信息,根据页面提示上传档案资料,点击“提交”提交单位信息变更申请(变更单位一般信息不需上传资料和复核,提交完成即办结)。

(四)提交业务后,业务复核进度可至【单位业务办理查询】的【单位开设·注销·信息变更业务】查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