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颁布实施20周年!
佛山司法 2025-08-28 20:30

二十载栉风沐雨,二十载砥砺前行。2005年8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并正式颁布,自2006年3月1日起施行。这部法律的诞生,如同一座灯塔,为我国公证事业的蓬勃发展照亮了前行的道路,成为我国公证制度不断完善进程中的一座重要里程碑。

公证公信力稳步提升,公证服务领域持续拓展,从传统的民事领域,如婚姻、继承、委托等,逐步延伸至经济社会发展的方方面面,涵盖金融、知识产权、司法辅助、公益服务等新兴领域,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经济健康发展、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贡献了不可或缺的力量。

二十年来,公证在保障民生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我们坚持执业为民,突出公益属性,通过加强公益服务引导、推进服务均衡可及、加大减证便民力度等举措,让公证服务惠及更多群众 。公证业务范围从传统的婚姻、继承、合同等民事领域逐步拓展至知识产权保护、金融风险防控、司法辅助等诸多新兴领域。同时,公证全力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发挥涉外公证在对外经贸中的法律“通行证”作用,为企业参与“一带一路”相关建设等提供公证服务,助力企业“走出去” 。

公证法颁布二十周年之际,我们应总结经验,把握机遇,坚持守正创新。我们会继续完善制度,提升服务水平,为经济社会发展和保障民生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公证法律服务。

来源:中国公证协会、广州市公协会、佛山市公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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