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取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有条件!
佛山12345 2025-08-27 2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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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
还能这样用
快来了解一下

在当今房价高企的时代

购房对于许多人来说

是人生中的一件大事

但首付往往成为了不少人

购房路上的 “拦路虎”

快来了解一下

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提取

助力顺利购房!

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提取

01
受理范围

(一)提取申请人为本市缴存职工且个人账户未注销。

(二)提取申请人或其配偶购买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商品住房(所购新建商品住房为自住住房)且使用住房贷款。

(三)提取申请人或其配偶购买的住房其所在的楼盘在公积金中心已进行楼盘备案。

注意:

1.自住住房是指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居住其内且对该房屋拥有所有权的住房,应是有关主管部门认定为住宅的住房。购买写字楼、商铺、商用公寓、车位等非住宅,不允许提取。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非婚姻存续期间购买自住住房且房屋所有权只登记在一人名下的,不能确认为夫妻共有财产,未登记一方不允许提取。购房时间原则上以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提取申请人应在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前提出申请,可提取一次。

02
所需材料

(一)楼盘备案(房地产开发企业办理)

1.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商品房现售备案证明

2.《承诺书》

说明:

1.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商品房现售备案证明可提供复印件加盖房地产开发企业公章办理。

2.《承诺书》上楼盘项目信息填写不多于10项,若须同时申请10个以上的楼盘备案,则应按需填写1张以上的承诺书。

(二)提取申请(提取申请人办理)

1.提取申请人的身份证件(持非居民身份证的提供缴存登记的证件,网上申报免提供)

2.《购房首付提取授权承诺书》(网上申报免提供)

3.适用于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情形的商品房认购书(签订上述商品房认购书后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应提供商品房买卖合同)

4.结婚证(婚姻存续期间购买自住住房且只登记配偶姓名的,应提供)

申请材料说明:

1.提供的申报资料应为原件;经提取申请人授权,公积金中心能够通过信息共享获得准确信息的,可无需提取申请人提供相应的纸质申请材料。通过线下办理业务的,在业务办理完毕后,除《购房首付提取授权承诺书》外,其他资料均当场归还,不会收取。

2.长按识别下方二维码,查看《住房公积金业务表格下载和填报须知》。

03
办理时限

(一)承诺办理时限

3个工作日

根据申请材料,公积金中心在办结时限内,作出审核决定,不能作出决定的,公积金中心可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或提取申请人解释说明、补充相关佐证材料。另外,因向有关部门调查核实房地产开发企业及提取申请人行为和申请材料真实性所需的时间不计算在办结时限内。

(二)提取时限

1.提取申请人应在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前提出申请,可提取一次

2.提取申请人同时符合多种住房消费情形的,仅可用一种情形申请提取

(三)关于住房公积金提取划账

在提取审核通过且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后,公积金中心原则上于三个工作日(如遇周六、周日或节假日将顺延)以内划拨资金至约定的房地产开发企业银行账户。

04
办理程序

提交材料申请——受理审查——领取结果。

05
办理途径

(一)线下办理

1、预约方式及办理地址,请长按识别下方二维码,查看《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公地址、办公时间、咨询电话、预约途径、网址、微信公众号》。

2、提取业务受委托银行网点,请长按识别下方二维码,查看《佛山市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受委托银行服务网点信息》。

3、是否支持跨区域办理

佛山市内五区通办。

(二)线上办理 

1.楼盘备案

(1)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

申报流程:登录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 →点击“单位网上办事大厅(入口)”→页面上方点击“购房首付提取楼盘备案”→录入经办人姓名、手机、预售/现售许可证号、验证码后点击查询→核对返回的许可证信息,信息缺漏的需按照许可证登记的信息进行补充→点击“增加”添加许可证信息(可添加多条需备案的许可证信息)→上传影像资料→提交待中心复核。具体操作指引可登录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办事指南——网上操作指引——查看《单位网厅操作手册和操作演示》。

查询进度:登录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 →点击“单位网上办事大厅(入口)”→页面左下方点击“首付提取楼盘备案进度查询”录入需查询的预售/现售许可证号→点击“发送验证码”→输入验证码→点击“查询”。

如“审核意见”显示不全,可把鼠标移动到“审核意见”的内容处,系统即会反显详细的审核结果,亦可把鼠标移动到“审核意见”栏目右侧,往右拉动栏目长度使其显示完全;或使用界面下方导出数据的按钮,把界面的业务信息通过excel的方式下载到本地进行查看,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登录。

2.已备案楼盘信息查询渠道

(1)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

登录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 →点击“单位网上办事大厅(入口)”→页面左下方点击“首付提取楼盘备案查询”。

(2)“佛山公积金”微信服务号

登录“佛山公积金”微信服务号→点击“办事服务”→“个人网上办事”→“便民服务”→点击“首付提取楼盘备案查询”。

3.提取申请

(1)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

登录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 →点击“个人网上办事大厅(入口)”→通过“刷脸登录”或“短信登录”登录到个人办事页面→点击“我要办理”→“个人提取办理”→选择“购房首付提取”点击下一步→观看10秒“购房首付提取承诺(声明)”后点击“同意”→选择“房屋识别类型”→录入“合同编号”或“认购书编号”→录入房屋所在的行政区划→点击“保存”→录入“申请提取金额”→上传影像资料后点击“提交”。具体操作指引可登录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办事指南——网上操作指引——查看《个人网厅操作手册和操作演示》。

查询进度:登录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点击“个人网上办事大厅(入口)”→由职工本人通过短信或人脸识别的方式登录个人网厅→点击“我要查询”→“提取”→“个人提取业务”中查询业务状态及审核结果(退件原因)。

如“审核结果”显示不全,可把鼠标移动到“审核结果”的内容处,系统即会反显详细的审核结果,亦可把鼠标移动到“审核结果”栏目右侧,往右拉动栏目长度使其显示完全;或使用界面下方导出数据的按钮,把界面的业务信息通过excel的方式下载到本地进行查看,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登录。

(2)“佛山公积金”微信服务号

关注“佛山公积金”微信服务号→点击“办事服务”→“个人网上办事”→通过“刷脸登录”或“短信登录”登录到个人办事页面→点击“业务大厅”→选择“购房首付提取”→点击“我要提取”→观看10秒“购房首付提取承诺(声明)”后点击“同意”→选择“房屋识别类型”→录入“合同编号”或“认购书编号”→录入房屋所在的行政区划→点击“保存”→核对房屋信息无误后点击“确定”→录入“申请提取金额”→上传影像资料后点击“申请提取”。具体操作指引可登录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办事指南——网上操作指引——查看《个人微信操作手册和操作演示》。

查询进度:关注“佛山公积金”微信服务号→点击“办事服务”→点击“个人网上办事”→由职工本人通过短信或人脸识别的方式登录→点击首页“我要查询”栏目下的“提取”→点击“个人提取业务”查询业务状态及审核结果(退件原因)。

如“审核结果”显示不全,可选择对应业务点击“查看详情”。

注意(提取网上申报说明)

(1)办理购房首付提取时,“房屋识别类型”须填写认购书编号或购房合同编号,如已签订购房合同,则必须填写购房合同编号。

①认购书编号:一般在封面标注。

②购房合同编号:一般在封面或内容页首页标注。

2)上传资料影像时,资料中应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涉及内容:

①认购书:全部内容页。

②购房合同:合同编号、合同备案章、买受人信息、共有情况、购房地址、房屋性质、购房面积、购房金额、开发商及买受人签字盖章、合同签订日期等。

06
收费项目信息

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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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D

佛山12345微信编辑组

来源 | 佛山12345

编辑 | 佛山新闻网 辛裕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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