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遇家庭暴力怎么办?离婚后孩子归谁?一起学习民法典婚姻家庭编→
佛山司法 2025-08-20 21:36

婚姻家庭受国家保护。我国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

01

父母干涉子女结婚违法吗?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父母干涉子女婚姻属于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还可能构成犯罪。

02

举办婚礼但未领结婚证,

是合法夫妻吗?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民法典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因此,只有完成结婚登记,领了结婚证,才算合法夫妻,婚姻关系才受法律保护。只办婚礼,不领结婚证,不是合法夫妻。

03

订婚后一方反悔,

可以请求返还彩礼吗?

彩礼是指给付方为达到与接受方结婚的目的而给付接受方的一定数额的金钱或贵重物品。对于给付的一方当事人来说,婚姻不能成立时,那么给付彩礼的目的就不存在了,在这种情形下,彩礼就应当予以返还或者部分返还。

结合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确未共同生活;(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上述后两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此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双方已办理结婚登记且共同生活,离婚时一方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共同生活时间较短目彩礼数额过高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彩礼实际使用及嫁收情况,综合考虑彩礼数额、共同生活及孕育情况、双方过错等事实,结合当地习俗,确定是否返还以及返还的具体比例。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但已共同生活,一方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彩礼实际使用及嫁妆情况,综合考虑共同生活及孕育情况、双方过错等事实,结合当地习俗,确定是否返还以及返还的具体比例。

04

婚后发现对方

隐瞒重大疾病怎么办?

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提出。

05

如何理解“离婚冷静期”?

设置离婚冷静期的目的主要是防止冲动离婚,但离婚主动权仍然掌握在夫妻双方手中。离婚冷静期内是否撤回离婚申请、冷静期届满后是否申请离婚,仍然取决于夫妻双方。

民法典第1077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上述规定期限届满后30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06

遭遇家庭暴力,怎么办?

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我国法律明确禁止家庭暴力。家庭成员以外共同生活的人(如有监护、寄养、同居等关系的人)之间实施的暴力行为,参照反家庭暴力法的规定执行。

妇女和儿童是家庭暴力的主要受害者,一些中老年人、男性和残疾人等也会成为家庭暴力的受害者。家庭暴力的受害人,既可以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单位、居委会、村委会、妇联等求助,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家庭暴力的受害人要收集好验伤证明、悔过书、报警记录、视听资料、证人证言等能够证明一方存在家庭暴力的有力证据。

根据反家庭暴力法的规定,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有权向人民法院中请人身安全保护令。中请人身安全保护令,一般应当以书面方式,向申请人或者被申请人居住地、家庭暴力发生地的基层法院提出。

此外,家庭暴力是诉讼离婚的法定事由之一,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判决准予离婚。遭受家庭暴力的一方在离婚时可以按“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向法院主张对过错方少分财产。此外,家庭暴力受害人不仅可以主张因家庭暴力行为导致人身损害产生的医疗费、护理费等,还可以主张离婚损害赔偿。

07

离婚后,孩子由谁直接抚养?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对于父母离婚后子女抚养的问题,我国的司法实践一般遵循以下规则:

(1)不满2周岁的子女,原则上由母亲直接抚养,除非母亲有恶疾、恶习等不利于孩子成长的因素存在。父母双方协议由父亲直接抚养的,须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

(2)已满2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一方具有已做绝育手术,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或者无其他子女等情形的,法院一般会优先考虑。

(3)子女已满8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此外,父母双方均要求直接抚养子女,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的,若子女随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者外孙子女的,可以作为父或者母直接抚养子女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08

全职主妇离婚时

能要求对方补偿吗?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把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09

父母出资购买的房,

离婚时怎么分?

根据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父母明确表示赠与自己子女的外视为夫妻的共同财产。

10

夫妻一方为购置房屋在外欠债,

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吗?

民法典规定了三类比较重要的夫妻共同债务:一是基于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夫妻共同债务,即俗称的“共债共签”;二是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夫妻共同债务,但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三是债权人能够证明的夫妻共同债务。此外,夫妻共同侵权所负的债务、因被监护人侵权所负的债务,也都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为购置房屋在外欠债,只要该借款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则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另一方也需要承担偿还义务。

11

继父母可以要求

成年继子女赡养自己吗?

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者歧视。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虽然没有血缘关系,但法律赋予特定的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存在与生父母子女间相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形成抚养教育关系的,继子女成年后,应当对继父母履行赡养义务。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是否形成抚养教育关系,可以通过再婚时继子女是否已经成年,双方共同生活的时间长短,是否实际接受生活上的照顾抚育等予以综合判断。

来源:法治海南

佛山司法微信团队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