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期满未续签但仍在上班,能要求双倍工资吗?
佛山工会 2025-08-20 20:54

在劳动关系的维系中

劳动合同是明确用人单位

与劳动者权利义务的关键纽带

当涉及劳动合同续签时

单位是否有义务续签劳动合同文本?

如不续签仍用工,是否合法呢?

先来看看这个案例!

案例基本情况

邓某于2019年7月16日入职广东某机构,双方签订了一份为期一年的劳动合同。在合同履行期间,邓某工作认真负责,教学成果显著。

直到2020年7月19日合同到期,机构都未明确通知邓某是否续签,但邓某仍继续在原岗位工作,履行职责。在此期间,邓某多次向机构人力资源部门询问续签事宜,得到的回复均是 “正在走流程,再等等”。

就这样,邓某在未签订续签合同的情况下,持续工作至2021年2月。2021年2月,因机构内部岗位调整,将邓某借调到其他岗位,双方就调岗一事多次协商,但未能达成一致意见。

最终,邓某于2021年2月提出辞职,并向当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机构支付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的赔偿。

案例引用来源:中工网(workercn.cn)——“劳动合同到期未续签仍用工 工会律师助劳动者成功维权”案例。

裁决结果

当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此案后,经过详细的调查与审理,认为该机构在劳动合同到期后,未按照法律规定及时与邓某续签书面劳动合同,且在邓某持续工作期间,已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情况下,始终未续签,其行为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

经仲裁委员会组织双方多次调解,劳资双方签订《调解协议书》一致同意:机构于2021年3月23日前向邓某一次性支付调解款(未签书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4.5万元

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佛山工会提醒广大劳动者

无论是初次订立劳动合同,还是在续签环节,劳动合同都是维护自身权益的有力武器。一旦遭遇用人单位不签订或不续签劳动合同时,应第一时间与用人单位积极沟通,同时,在日常工作中应留意留存其他能够证明劳动关系的各类证据,诸如工资支付记录、工作证、考勤记录等。

若最终沟通无果的,劳动者要果断运用法律手段,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勇敢地捍卫自身合法权益。

佛山工会提醒广大用人单位

依法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不可推卸的基本法定义务,也是用人单位合规经营的必然要求。不签订劳动合同等行为,不仅可能面临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的行政措施,对企业的声誉造成负面影响,更可能在劳动者权益受损的情况下,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大幅增加企业的运营成本与法律风险。

因此,用人单位务必严格遵循法律法规,构建规范、完善的劳动合同管理流程,从劳动合同的签订、续签等环节,都要确保依法依规操作,有效规避不必要的法律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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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佛山市总工会

责任编辑:胡凤琳

初审:霍嘉琪、李敏贤、陈绮婷、梁洁仪

复审:霍一凡

审核:袁 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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