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起,这些个人消费贷款,可享贴息!
网信佛山 2025-08-14 05:33

近日,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印发《个人消费贷款财政贴息政策实施方案》。要点如下↓↓

申请条件:

居民享受个人消费贷款贴息的条件,核心是要有真实的消费行为。

从今年9月开始的一年时间里,无论是日常生活性的小额消费,还是买车、装修、购置家具家电或手机电脑等较大额度的商品消费,或者是旅游、养老、生育、教培、医疗等服务消费,只要是在相关机构获得了消费贷款,其中实实在在花出去用于消费的部分,都可以享受贴息支持,每人单笔消费最高享受的贷款贴息是500元,多笔消费可以叠加享受。

贷款经办机构:

6家国有大型商业银行,包括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2家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包括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家其他个人消费贷款发放机构,包括深圳前海微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蚂蚁消费金融有限公司、招联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兴业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中银消费金融有限公司。

贴息规则:

对于单笔5万元以下的消费,按照实际金额计算贴息,多笔叠加以后,在同一家贷款机构最高可以享受贴息1000元;对于单笔5万元以上的消费,以5万元为上限来计算贴息,也可以多笔叠加,加上小额消费的贴息以后,在同一家贷款机构最高可享受贴息是3000元。

贴息标准:

年贴息比例为1个百分点(按符合条件的实际用于消费的个人消费贷款本金计算),且最高不超过贷款合同利率的50%,中央财政、省级财政分别承担贴息资金的90%、10%。

贷款合同利率需要符合相应利率自律约定。

政策执行期内,每名借款人在一家贷款经办机构可享受的全部个人消费贷款累计贴息上限为3000元(对应符合条件的累计消费金额30万元),其中在一家贷款经办机构可享受单笔5万元以下的个人消费贷款累计贴息上限为1000元(对应符合条件的累计消费金额10万元)

具体办理流程:

● 借款人在申请个人消费贷款签订相关贷款合同的同时,只需要增加一个操作,就是要授予贷款经办机构相关权限,允许其识别贷款发放账户或者指定账户的交易信息。

● 对于已经签订的贷款,贷款经办机构可通过签订补充协议等方式来取得借款人的相关授权。

● 贷款经办机构将根据大家实际消费的情况,按照政策规定的贴息比例、贴息上限等要求来计算财政贴息金额,在定期收取贷款利息的时候,直接扣减由财政承担的贴息资金,借款人可通过短信、手机APP等方式知晓享受财政贴息的具体情况,不需要其他额外操作。

例如:

一名消费者使用个人消费贷款,在政策执行期内花了20万元用于装修、购置家具家电等消费品,假设该笔消费贷款年利率为3%,在没有贴息的情况下,他全年需要支付贷款利息是6000元,享受个人消费贷款一个百分点的贴息以后,最高可减少利息支出2000元,这样就可以获得1/3的利息补贴。

为减轻借款人办理的负担,提高政策实施效果,两项贴息的资金测算、申请、拨付等工作主要集中在贷款经办机构和地方政府部门。与常规贷款办理流程相比,个人消费贷款借款人主要是需要授权经办机构识别相关贷款账户的交易信息,用于贴息资金的测算。两项贴息政策涉及的贷款利息扣减、贴息资金申请等工作均由经办机构来负责,借款人无需额外的操作。

来源:人民日报、中国政府网

一审:佛山市新闻传媒中心 何佩怡(实习)

二审:佛山市新闻传媒中心 梁健恒

三审:佛山市新闻传媒中心 尹保山
审校:谢汉强、姚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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