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受理范围
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
二、所需材料
(一)单位依法设立的证明文件
说明:
1.单位依法设立的证明文件是指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等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单位证件。
2.可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办理。
(二)《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登记申请表》
说明:
1.一式一份,须加盖单位公章。
2.申请表中的信息栏目(“单位隶属关系”、“资金来源”等)由单位自行确认并填写申报。
申请材料说明:
1.提供的申请材料应当为原件。
2.经单位授权,公积金中心通过信息共享获得申请材料信息的,单位可无需提供相应的纸质材料。
3.单位或职工申请办理业务时,应当对申请材料和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公积金中心有权对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和信息进行核查,单位及职工应当配合相关的调查核实工作。
三、办理时限
(一)承诺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
(二)一般情况下,即报即办。
四、线上办理流程
(一)登录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https://fsgjj.foshan.gov.cn/),点击“单位网上办事大厅(入口)”。

(二)单位经办人可在登录页右上角,点击“单位开户申报”。

(三)单位开户申报页面,输入单位证件号码(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点击“查询”。
(四)输入单位证件号码:
1.若未能查询单位设立信息,会提示“未获取到数据,请确认单位证件号码是否录入有误”,确认无误的点击“否”,在页面上填报单位基本信息。
2.若能正常查询单位设立信息,会在页面返显单位名称等信息,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补充完整。
(五)输入网上服务授权管理的负责人信息、专办员信息(专办员信息非必填)。
(六)上传单位开户申请的相关档案材料,点击“提交”完成单位公积金开户申报业务的提交。
(七)页面提示单位开户业务已成功提交,单位可在网厅查询开户进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