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清积水、灭蚊虫
不乱扔偷倒生活垃圾
是每个单位和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
今日,请广大市民朋友一起通过案例
了解、学习相关法律法规
共同筑牢疫情防线↓
7月29日,九江镇综合行政执法队接群众举报,反映九江大道某小区后方闲置地有偷倒、填埋垃圾行为。接报后,执法队高度重视,立即协调镇生态环境所、镇公有资产办公室等相关部门赴现场核查。经现场挖掘,鉴定所填埋物料为城市生活垃圾,约4.5立方米。
执法人员当即联动公安交警部门,对偷倒车辆进行协查,成功锁定了涉事车辆及车主。



经查实,涉事车主在未办理相关许可的情况下从事处置、偷倒、填埋生活垃圾的经营行为,涉嫌未经批准擅自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或者处置活动。7月30日,执法队责令涉事车主清理现场填埋的生活垃圾,恢复原貌,并予以立案。目前,当事人已配合整改完毕,并将该填埋的垃圾运往合规处置场。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当前正值夏秋季节,蚊媒孳生活跃,基孔肯雅热等蚊媒传染病疫情持续。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安全,九江镇将以深入推进爱国卫生运动为契机,持续强化环境卫生整治,依法从严打击生活垃圾偷倒、乱堆乱放等违法行为,坚决消除卫生死角,切断蚊媒孳生环境,筑牢公共卫生防线。
《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
第十七条 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的企业,应当取得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未取得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的企业,不得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活动。
第二十五条 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置的企业,应当向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取得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置服务许可证。未取得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置服务许可证,不得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置活动。
近日,为应对基孔肯雅热疫情传播风险,筑牢基孔肯雅热疫情与食品安全双防线,强化重点场所卫生管控,九江市场监管所结合“查餐厅”活动,以“四不两直”方式对辖区餐饮单位开展突击检查,同步通过“查餐厅”全程记录执法过程,实现监管公开透明。

执法人员重点检查被抽查餐厅的防鼠、防蝇、防虫“三防”设施落实情况。
发现某餐厅存在操作间纱窗破损、后厨排水口未加装防鼠网、食品存放区灭蝇灯未安装等突出问题,易成为蚊虫孳生与疾病传播隐患点。
针对发现问题,执法人员明确告知餐厅负责人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及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的法律责任,现场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经营者24小时内完成破损设施修复、增设防虫设备、彻底清理卫生死角,并限期提交整改报告。
本次突击行动以“查餐厅”拍摄为契机,紧扣疫情防控工作,促使餐饮单位意识到食品安全的“高压线”和防蚊媒的重要性。执法人员通过镜头曝光常见问题,同步科普基孔肯雅热传播途径与预防要点,引导消费者通过“互联网+监管”模式参与社会监督,形成群防群控合力。
下阶段,九江市监所将持续加大餐饮单位食品安全和落实“三防”等防控工作的巡查频次,对整改不力单位依法立案查处,坚决阻断食源性与病媒传染病双重风险,切实保障群众健康安全与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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