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领取教师资格证的通知

请通过2025年上半年第二阶段教师资格认定的人员(名单附后)于7月29—7月31日到区教育局302室领取教师资格证及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领取时请出具身份证原件,如非本人领取,请同时携带认定者和代领者的身份证原件,应届毕业生还应出具毕业证书。另外2025年上半年及以后,应届毕业生需要在报名认定的系统补充有效学历后,方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查询对应申请认定的教师资格证书,如不补充学历,将不提供对应教师资格证书的查询服务,请知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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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三水区教育局
编辑:三水教育微信编辑小组
审校:朱佳伟、陈伊萍、吕小洁


